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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正在进入一个终身追责的新阶段 ,早就该这样了,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坚决支持!

全国正在进入一个终身追责的新阶段 ,早就该这样了,就不会有冤假错案了,坚决支持!

司法办案终身追责制度是我国依法治国重要制度安排,持续压实司法公正底线

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并非新近落地,2013年中央政法委率先明确办案终身负责、错案倒查要求,2015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陆续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制度层面立法固化,历经试点、全面落地、深化完善三个阶段,近些年持续细化落地细则、常态化倒查问责,是从源头遏制冤假错案的关键抓手。

一、终身追责如何从源头防范冤假错案

1. 事前倒逼审慎办案
权责统一,谁办案、谁负责,终身背书,无论办案人员调岗、升职、退休、离职,一旦查实因故意枉法、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重大过失酿成错案,终身难逃纪律处分、政务处分乃至刑事追责,从心理和制度上杜绝草率定案、徇私办案,倒逼公检法人员严格落实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程序合法等法定原则,办案环节层层把关。近些年一线办案取证、卷宗留痕、程序合规标准显著收紧,源头出错概率大幅下降。

2. 事后纠错闭环兜底
终身追责配套错案倒查机制,陈年冤案再审平反后,同步回溯倒查当年侦、诉、审全链条责任人。过往一批平反的历史冤错案件中,相关办案人员被依规依纪依法追责,形成震慑;同时倒查结果反向完善办案规范,修补制度漏洞。

3. 区分容错边界,不唯结果追责
制度科学划定免责情形:因新法修订、出现新证据、法律理解分歧、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改判,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既守住追责刚性,又尊重司法客观规律,避免办案人员畏难不敢依法裁判、机械办案。

二、客观看待:终身追责大幅减少冤假错案,但无法做到彻底零错案

1. 大幅压降人为冤错
人为刻意制造冤案、徇私枉法、刑讯取证等主观恶意型错案,在终身追责高压约束下已大幅锐减,这也是近年新发生重大冤假错案显著变少的核心原因。

2. 客观错案难以完全杜绝
司法受客观条件限制:案发时取证技术局限、物证灭失、证人记忆偏差、客观证据随时间灭失、法律认知随司法发展迭代,部分案件受客观局限出现事实认定偏差,这类非主观过错案件,不属于追责范畴,因此任何国家司法都无法实现零错案。我国配套再审、申诉、检察监督、巡回审判等纠错程序,持续发现并纠正客观原因形成的瑕疵案件。

三、制度还在持续完善,法治体系全方位护航公正

近些年我国持续细化追责细则,完善侦查、起诉、审判全流程监督:侦查阶段规范化取证、讯问全程录音录像;检察机关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全流程法律监督;法院落实合议庭、员额法官权责;监察机关同步对接司法渎职查办,形成办案约束+全程监督+事后纠错+终身追责全链条法治体系。

总结

终身追责是法治进步的标志性举措,从制度根源压缩人为制造冤假错案的空间,实实在在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搭配诉讼纠错、检察监督、司法规范化等配套制度,我国司法公正保障体系不断成熟,错案防控能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