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杭州网报道,内蒙古包头,一名中学班主任因扫把损坏与女学生发生争执,被顶撞后当众推搡了学生的头。女生家长得知后,未核实真相便冲进办公室将老师打伤。老师住院花费5000多元,还被扣了2900多元工资。事后家长被拘留罚款,老师则起诉索赔近2万元。
2025年6月11日上午十点,内蒙古包头的阳光照进教室,一把原本微不足道的破旧扫帚正孤零零地躺在地上,它已经断成了两截,塑料毛也散落开来。
班主任郭老师在巡视教室时发现了这一幕,他的眉头立刻紧锁起来,在没有经过详细调查的情况下,郭老师直接走到十四岁女学生王某的课桌前,指责是她故意损坏了公物。
正值青春期的王某感到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当即大声反驳,坚决否认扫帚是自己弄坏的,随着争吵的声音越来越大,坐在前排的同学们都紧张地低下了头,教室内只剩下两人的吵嚷声。
郭老师在情绪失控之下,突然伸手用力拉扯了王某的衣服,紧接着,为了彰显自己的教师权威,他甚至连续多次用手指和手掌重重地推搡了王某的头部,动作显得十分粗暴。
王某被推得身体摇晃,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周围的同学也被老师突如其来的肢体冲突吓得不敢出声。
没过多久,放学回家的王某将自己在学校的遭遇告诉了父母,言语中充满了委屈与哭诉。
得知年仅十四岁的女儿在学校不仅被老师冤枉,甚至还遭到了人身性质的推搡和殴打,王某的父母瞬间火冒三丈。
这两位家长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只觉得自己的宝贝女儿受了天大的欺负,保护孩子的本能彻底压倒了理智。
夫妻俩气势汹汹地踩着楼梯直奔教师办公室,一脚踹开了办公室的大门,此时的郭老师正坐在办公椅上备课,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王某的父亲就已经冲到了跟前。
两名家长根本没有给郭老师任何解释或者对质的机会,暴雨般的拳头直接劈头盖脸地砸向了郭老师的头部和面部。
办公室里的其他老师被这突如其来的暴力一幕惊呆了,现场顿时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尖叫声和桌椅倒地的碰撞声响成一片。
等到几名男老师合力将愤怒的王某父母拉开时,郭老师已经痛苦地倒在地上,捂着脸部呻吟不止。
接到报警后的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了案发现场,将冲突双方以及目击证人全部带回了警局进行调查。
警方在调取了学校的监控录像并做完笔录后,认定王某父母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殴打他人,随即依法对夫妻二人作出了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严厉处罚。
同时,满脸是伤的郭老师被紧急送往了当地医院接受救治,医生在经过详细的全面检查后,诊断郭老师左眼眶软组织挫伤以及颞下颌关节损伤等字样。
因为面部肿胀严重且咀嚼困难,郭老师不得不办理了住院手续,这一住就是整整九天的时间。
在这九天的住院治疗期间,病房里的郭老师不仅要忍受身体上的疼痛,还要面临各种账单的压力。光是各项医疗检查、输液以及药费,就花去了他将近五千块钱。
不仅如此,由于这次意外的暴力事件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出院后的郭老师常常夜不能寐,一闭眼就是被打的画面,无奈之下他只能前往心理诊所寻求医生的开导,这笔心理咨询费用又花去了六百多块。
更让他心疼的是,在办公室挨打的那场混乱中,他手上戴着的一块价值六百块钱的手表也被扯断砸坏,彻底无法报时了。
由于请假养伤耽误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学校根据考勤制度,在当月结算时直接扣除了他两千九百多元的绩效工资,看着这些因为一场冲突而产生的开销,郭老师的心里越想越气。
出院后的郭老师看着自己空荡荡的钱包和依旧隐隐作痛的脸颊,决定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一纸诉状将王某的父母告上了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全额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财物损失以及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共计一万九千多元。
在威严的法庭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坐在被告席上的王某父母虽然承认自己动手打人不对,但依然显得十分委屈和愤怒。
他们向法官抗辩称,是郭老师作为班主任在没有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首先在全班同学面前冤枉并羞辱了他们的女儿。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在仔细翻阅了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的病历证明以及学校教室内的监控视频后,对这起纠纷的来龙去脉有了清晰的把握。
法官在判决书中阐述了清晰的定责逻辑,认为父母出于护犊之情可以理解,但采用肉体暴力的手段去回应矛盾,显然触犯了法律的红线,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而郭老师作为教书育人的班主任,在处理班级日常纠纷时采取粗暴的推搡和拉扯动作,不仅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也存在明显的过错。
经过综合考量,法院最终裁定在这起损害赔偿案件中,双方应当按照七比三的比例来分担责任,即王某父母承担70%的主要责任,而郭老师自己承担30%的次要责任。
根据这个最终的责任划分比例,法庭对郭老师提出的那一万九千多元的索赔金额进行了逐项核减。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的父母向郭老师赔偿经济损失共计八百多块钱,其余的数千元损失则由郭老师自己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