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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荷兰是惯犯,中国海空挂弹强势武力,彰显碾压性势力,不测发生是必然结果!这次

秦安:荷兰是惯犯,中国海空挂弹强势武力,彰显碾压性势力,不测发生是必然结果!这次解放军战机挂弹,采取电子干扰等措施驱逐荷兰舰载直升机,大快人心,彰显了解放军压倒性的实力。不仅仅如此,我军多艘海面舰艇出击,荷兰一艘舰艇,本来想碰瓷,结果极为狼狈“逃离”,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 得不偿失。

一艘来自欧洲的军舰,跑到中国西沙附近活动,还多次放飞舰载直升机,这事本身就不寻常。
它不是普通商船经过,也不是远洋训练中偶然偏航,而是一艘具备防空、指挥和侦察能力的荷兰主力护卫舰,在敏感海空域制造了高风险接触。时间必须说清楚。
根据南部战区公开通报,事件发生在2026年5月27日,荷兰海军“德鲁伊特”号护卫舰非法侵闯中国西沙群岛,并多次升空舰载直升机侵入中国领空。中方随即组织海空兵力,采取语音警告、警示性电子干扰等措施,依法依规外逼驱离。
到5月28日,中国国防部又作出回应,明确表示荷兰舰载直升机侵闯西沙领空,损害中国安全利益。中方不仅采取有力措施驱离,还向荷方提出严正交涉,并提醒荷方约束一线海空兵力,避免发生海空不测事件。
这次交锋的看点,不只是“谁来了”,而是中方怎么处理。面对荷兰军舰和舰载直升机,中国军队没有被动等待,也没有让对方把现场说法带偏,而是迅速形成海上、空中、电磁空间的联动处置。

警告在前,干扰跟上,舰机同步压迫,步骤清楚,节奏也很稳。这和过去一些外军靠近中国周边后“先行动、后造势”的做法不一样。
中方这次主动公开信息,就是把事情摊开讲:你来了什么船,放飞了什么飞机,侵入了什么区域,中方采取了什么手段。这样做既维护主权,也能防止外方事后单方面包装成所谓“正常航行”。
荷兰方面当然有自己的说法。路透社报道,荷方称“德鲁伊特”号是在南海按国际法航行,并称该舰前往南海有外交、安全和经济方面原因,但没有透露具体行动细节。
也就是说,双方对事件性质存在明显分歧:中方强调侵权挑衅,荷方则用“航行自由”来解释。可是,“航行自由”不是万能挡箭牌。
正常航行和军事抵近不是一回事,军舰通过和舰载直升机升空侦察也不是一回事。尤其在西沙这样的敏感区域,舰机联动很容易造成误判。

荷兰离南海万里之遥,却把军舰开到这里刷存在感,真正给地区安全增加压力的,恰恰是这种域外军事动作。“德鲁伊特”号也不是一艘小船。
菲律宾媒体在该舰访问马尼拉时介绍,它属于荷兰皇家海军防空指挥护卫舰,配备SMART-L远程雷达、APAR相控阵雷达、垂直发射系统、反舰导弹、鱼雷和NH90舰载直升机。直升机一旦升空,侦察半径立刻扩大,军舰的“眼睛”也伸得更远。
当地报道提到,“德鲁伊特”号此行属于“太平洋弓箭手2026”部署,任务包括所谓印太合作、海上安全和航行自由,并计划参加后续多国活动。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中方反应坚决。
南海不是欧洲国家展示远洋存在的舞台,更不是别人拿来试探中国忍耐度的地方。荷兰想证明自己还能在印太事务中发声,完全可以通过外交、贸易、海上救援、人道合作等方式实现,但派军舰和直升机靠近中国领空,只会把“存在感”变成“风险源”。
说荷兰是“惯犯”,不是简单骂一句就完了。2024年6月,荷兰“特龙普”号护卫舰在东海执行任务时,也曾同中国舰机发生摩擦。

荷方称中国军机接近其军舰和直升机,中方则批评荷方打着联合国任务旗号,在中国管辖海空域炫耀武力、制造紧张。两年内两次类似摩擦,说明这不是孤立偶发。
荷兰作为欧洲国家,近年来跟随美国和北约一些印太叙事,频繁把军舰派向亚洲海域。它嘴上讲规则,行动上却把军事实力推进到别国门口附近,这种做法很容易让“合作”变味,也会让地区国家怀疑其真实意图。
这次中方展示的不是单一武器,而是一套体系。军舰负责海面压迫,战机负责空中警戒,电子干扰负责切断对方冒险动作的空间,外交交涉负责把政治立场讲清。
对荷兰这种远道而来的军舰来说,面对的不是一两艘船,而是完整的区域防卫能力。“强势”并不等于冲动。
中国军队采取的是外逼驱离,不是把局面推向不可收拾。警示性电子干扰的意义,就在于用可控手段压住对方动作,让其知道继续靠近会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