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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谋!一名男子约女性朋友去澳门玩,路费和酒店的钱都由他来出。女子到了酒店才发现男

蓄谋!一名男子约女性朋友去澳门玩,路费和酒店的钱都由他来出。女子到了酒店才发现男子只开了一间房,当时已经没有别的办法,只好将就住下。半夜男子突然抱住女子,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女子马上跑出房间大声呼救,其他房客出来帮忙,报了警。

这件事是深圳新闻网5月28日报道的真实案件。男方叫张某,化名,60多岁。女方叫小赵,化名,两个人相识一年多,平时就是普通朋友,没有任何逾矩的行为。

事情的起点,是张某主动提议去澳门玩,而且说好了交通费和住宿费全部他来承担。小赵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答应了。

出发前,张某还专门说"放心,我已经订好两间房了"。这句话很关键,直接打消了小赵最后的顾虑。

白天两个人玩得很正常,直到深夜回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小赵才发现只有一间房的记录。当时已经没有办法临时再加订,只能硬着头皮住下。房间里有两张床,小赵也没多想,各睡各的。

结果凌晨,张某突然上前抱住小赵,小赵来不及反应。她在反抗的过程中明确说了"这是违法的",但张某根本没有停下来。

事后小赵跑出房间,隔壁的住客听到动静出来查看,帮着报了警。张某想跑,跑到酒店大门口被保安拦下,当场被移交给了相关部门。

经过检查,小赵的脸部和膝盖都有轻微挫伤,与反抗过程相符,伤情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小赵自己答应住一间房,是不是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这个问题必须说清楚。同住和同意是两回事,法律上对这一点没有任何模糊地带。

《刑法》第236条规定,发生性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明确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构成强奸罪。小赵同意住进房间,不代表她同意其他任何事情。

张某这件事不是临时起意。他从一开始就设计好了整个过程:用免费旅游做诱饵,用承担费用降低对方戒心,用谎报房间数量制造无路可退的局面,最后在封闭环境里动手。每一步都是有预谋的。

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基础刑期是3年到10年有期徒刑。本案张某有预谋、有欺骗手段、事后还试图逃跑、没有任何认罪表现,这些情节都属于从重处罚的依据,综合判断量刑区间在4到7年之间。

另外,小赵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张某追偿民事损害赔偿,包括身体伤害、精神损失等各项费用。

这件事最值得关注的一点是:张某和小赵认识超过一年,平时关系正常,没有任何异常信号。正是因为这种熟悉感,才让小赵放下了防备。很

多侵害案件并不来自陌生人,反而是来自已经有一定信任基础的"熟人"。

答应一起出行,不等于答应一切;对方承担费用,也不等于有权提出任何要求。这条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

官方信源:深圳新闻网 2026-05-28 18:14:00 六旬男子涉嫌澳门酒店强奸女性友人被拘捕,援引澳门警方及澳门日报报道,整理案件完整经过进行普法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