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责(处分)和查找事故原因如何平衡?我在外企,见过很多对一线操作工的处分,就是导致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但是,如果是办公室人员工作失误,比如导致项目延期,被客户投诉,反而是没有处分的;比如公差错了或工艺参数错了,导致质量报废或客户投诉。
我看过一些介绍美国现代企业家的书。不少企业家的流行做法是,不追究员工责任。但是,如果你认为这是很好的做法,那就错了。经常的做法就众目睽睽之下公开处刑。也就是在类似员工大会上(区域或公司全部员工)一个why 一个why问相关责任员工,为什么会出错。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关联人,还是完全的旁观者,都是心惊胆寒,因为下一次可能就是你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公开审判。
印象最深的就是当红炸子鸡英伟达的黄仁勋。无关痛痒的分析根本无助于解决问题,更不有助于长记性。但是,如果这事发生在国内,就会变成无良资本的pua,毫无素质的谩骂。
很多时候就是离得远,香喷喷;近距离,臭烘烘。巴菲特的朋友怎么形容巴菲特?他是太阳。一方面是说他一直是朋友们聚会的中心;一方面是说,太阳是可一个给你温暖,但是,距离太近,你会被炙热的高温逼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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