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监管队伍人力有限,难以实现全域、全时段监管覆盖,食品安全治理仍存在短板。近期自媒体曝光福建杨梅相关问题的案例,充分体现出网络监督、社会监督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对此建议在现有315维权打假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引导广大网民、网络达人依法参与食品安全共治。可设立615、915全民食品安全监督宣传举报节点,鼓励公众通过拍摄视频、图文等形式,依法检举曝光违规经营、危害食品安全的不法行为,在当年的615和915前收集审核完成全部递交的举报视频文字图片素材。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在各个省份设立专台专栏目,统一发布作品,要求作品数量不得少于20个,并需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内容。不得对提供举报内容的人民群众打击报复恐吓威胁。每年12月15日开展年度优秀网络监督个人、优秀社会监督集体评选表彰,树立正面典型,持续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借助全民参与、网络监督的力量,形成专业监管+社会监督的联动格局,弥补基层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精准整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净化市场环境。坚持三年,食品安全整体状况将得到明显改善。
为保障网络监督规范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同步明确网络检举监督相关注意事项:
1. 坚持依法举报,严守客观真实。检举内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视频、图片、文字等素材保证真实完整,不得虚构情节、伪造证据,严禁诬告、陷害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及个人。
2. 严禁恶意炒作与人身攻击。曝光问题仅针对违法违规行为本身,不得使用侮辱、谩骂语言,不得泄露商家及从业人员个人隐私,不进行网络暴力、恶意抹黑。
3. 规范举报渠道,统一提交审核。群众拍摄的监督素材,统一提交至市场监管等指定官方渠道审核处置,不随意在网络断章取义传播、恶意扩散,避免引发不实舆情。
4. 区分合理监督与寻衅滋事。不得借监督之名敲诈勒索商家、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故意夸大问题、制造恐慌,扰乱正常市场经营秩序。
5. 尊重正常经营与容错边界。区分轻微瑕疵与主观故意违法,客观反映问题,不小题大做、无限上纲,保障合法经营者的正常权益。
相关规则与要求制定完成后,面向社会广泛宣传解读,引导全民在法律框架内理性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构建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网络共治的食品安全长效治理体系。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以民治民,以网收网,三年为期,不出三年。食品安全问题或将大幅改观。
你们觉得可以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