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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女子网购快递放驿站半年不取,丢失后要求驿站赔偿。驿站负责人:“数据3个

浙江绍兴,女子网购快递放驿站半年不取,丢失后要求驿站赔偿。驿站负责人:“数据3个月清空,你半年才来取,这怎么能让我们赔偿呢?”

全女士说,去年11月,那时候还是秋高气爽,她计划和朋友去露营,就网购了一套露营桌椅。

可是后来露营的计划没有成行,她就忘记掉来取快递了!

现在天气又适合露营了,她想要周末去露营,想起来自己之前买的露营桌还没取,就去驿站找,结果傻眼了——东西没了。

于是全女士打电话给驿站负责人姚先生,姚先生说长时间未取,被他处理掉了,时间太长了。

全女士问他:“为什么处理之前没有通知到我本人?你有什么权利私自扔掉我的东西?”

姚先生说,这件事情自己很冤,这个快递去年11月2号3号入的库,全女士5月13号来找,已经超过半年了。驿站的数据是三个月清空,已经查询不到她的件的问题了。那么她现在就是要我来承担责任。我数据查不到,那我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全女士认为,自己买快递就应该送货上门,快递员图省事放驿站,驿站又不提醒自己拿,她们应该要对自己的损失负责。

后来经过沟通,让快递公司和驿站来承担全女士的损失!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我们这驿站也有这个问题,一周左右不取,他们就签收,而不是退件拒收……他们有什么权力签收!而且这东西肯定被负责人拿走了,不可能扔掉的。

也有网友说,我不信是忘记取了!肯定是当时没取,正好错过了露营的季节,懒得拿了 把驿站当仓库,过了半年暖和了,又到露营的时候了,准备去自己家仓库拿货呢?结果没了就要求赔偿了!

还有网友说,快递可以赔偿,但保管费是不是也可以给,半年啊!

归根结底,驿站负责人处理之前少了一个通知,他应该通知到全女士,限期来领取。

要我说,这件事里驿站确实有个小瑕疵,就是处理前没打个电话通知全女士,让她限期来领取。

但我也想说全女士一句,驿站提供的是临时保管,不是终身托管。把别人的宽容当成理所当然的免费仓储,这种“我弱我有理”的逻辑,本质上是对规则的极度漠视。

(来源:小强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