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这位老板?
真是把“聪明”用到了歪道上。
为了给小自己20岁的洗浴女伴送钱,他脑洞大开,直接让人进公司当高管。
整整九年,买车买房、日常挥霍,全打着“业务报销”的幌子走公司账。
他以为自己账面做得天衣无缝,这下可好,急着离婚想踢开原配,结果反被对方一招“查流水”给将了军。
几年的资金往来,在法庭上被扒得底裤都不剩。
那个所谓的高管,想把这钱赖成“借款”?法官根本不吃这套,直接判了违背公序良俗。
你说这人是不是蠢?自以为把婚内财产当成了私人提款机,结果落得个人财两空。
这事儿也给不少人提了个醒,别以为披上“公事公办”的外衣,就能掩盖私底下的烂事儿。
自以为手段高明掩人耳目,九年肆意挥霍婚内财产养外人,到头来终究东窗事发。
你觉得优先追责第三者,还是严惩犯错的丈夫更合理?
现在这局面,大家伙儿说说,这种掏空家底去养情人的烂账,是该先找第三者追讨,
还是先把这个出轨的老公给治得服服帖帖?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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