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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19岁男子凌晨骑摩托出门准备和朋友吃夜宵,却被在路旁蹲守的50岁男子拦下

贵阳,一19岁男子凌晨骑摩托出门准备和朋友吃夜宵,却被在路旁蹲守的50岁男子拦下后捅了十几刀。事后,行凶者说他烦透了那些半夜三更骑摩托狂飙的人,受害人的父亲认为自己孩子是骑摩托,但从来不是飙车党,而且在此之间他已经有一个月没有骑摩托了,他的孩子太无辜了。

2025年5月29日凌晨两点,19岁的男子小付结束晚班工作回到家中,15分钟后他在家中接到了朋友杨某邀请他一起吃夜宵的消息。

这时小付还没有来得及吃晚饭,于是小付高兴地答应了,平日的工作很累,今天和朋友吃个夜宵放松放松挺好的。

10分钟后,杨某便赶到了小付的小区,两人站在楼下闲聊了20来分钟,才一前一后地骑摩托车从小区出发。

小付很享受骑摩托车时风从耳边呼啸过的感觉,同时小付也很注意安全,他喜欢骑摩托但从来不飙车,他认为安全是第一位的。

杨某的眼睛很好,他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陌生男子蹲在路边停放的两辆车之间,胡子拉碴的,眼睛上布满红血丝,感觉像是长时间没休息好,又有些偏执。

男子手上好像还拿着什么东西,他的姿势微微前倾,这让杨某觉得陌生男子像是要扑出来。

于是心生警惕的杨某立即加速,陌生男子当即拦截失败,失败的滋味刺激到了男子,一股怒气在男子心中升腾。

在看到后面的小付也骑着摩托车时,暴怒的男子直接冲上去捅刺小付。

因为剧痛,小付连人带摩托倒地,求生的本能让小付顾不得疼痛,他飞快地站起来,然后捂着自己的伤口往前面跑,但已经受伤的小付哪里跑得过男子。

小付很快被追上,男子又给了小付十几刀,直到小付倒在血泊里再也没有了动静。

后来经过鉴定,小付胸口有多处伤口,致命伤是肺动脉破裂,造成了大量失血。

男子很快被抓捕,经过调查这名男子是王某,50岁,他和小付、杨某都不认识,他们也不住在同一个小区,平日里压根就没有接触,他们之间本不应该存在仇怨。

被讯问时,男子说他烦透了那些天天半夜飙车的人,几乎每天晚上他都因为巨大的轰鸣声睡不好觉。

于是那天他特意拿着刀下楼,蹲守在路边就是为了报复那些骑摩托的人。

小付的父亲得知了凶手杀害自己儿子的原因后,崩溃了,他觉得自己儿子太无辜了。

儿子当天晚上能被拦下来,就是因为他骑摩托的速度不快啊。儿子也从来没有改装过摩托车,他不是飙车党。

更让小付父亲不能接受的是,小付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没有骑摩托车了,怎么偏偏今晚小付出去吃个夜宵就让他遇上了呢?他可怜的孩子啊,才只有十九岁。

王某被抓捕后,开始感到害怕了,他开始谎称自己有精神病,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精神病。

哎,被抓了知道害怕了,行凶的时候怎么不知道多想一想呢?

今年5月18日一审宣判王某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是特意蹲守在路边持刀准备报复骑摩托的人的,他最终用刀捅小付十几刀让小付离世。王某是故意的且行为残忍,他被判死刑是他罪有应得。

如果王某真有精神病呢?

《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该法条,如果王某真的是精神病,也是要分情况的。

如果王某行凶时正处于精神病发病状态,他无法辨认、控制自己的行为,那么他不负刑事责任,但会被责令看管医疗。

如果王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他行凶时精神正常,那么他要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不是行凶的免死金牌,精神病是需要经过严格的鉴定的,王某随口一说就想逃脱惩罚完全是在异想天开。

王某对19岁的小付下手真的太残忍了,他正处于大好年华,他本应未来可期,可现在一切都被王某葬送了。

小付从不飙车,却给那些飙车党背了黑锅,被报复被杀害,太无辜了。

你为小付的离世感到惋惜吗?如果你也痛恶那些半夜飙车的,可以举报或者报警,求助法律才是正解。

来源:红星新闻,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