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号清晨,甘肃天水麦积区彻底乱了套。一头250公斤的成年公羚牛,大摇大摆闯进闹市小区,连撞好几家商铺玻璃,最后往一楼毛坯房里一缩,谁也劝不动。
这可是和大熊猫、金丝猴、朱鹮并称“秦岭四宝”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打不得骂不得,公安、林草部门紧急集结,隔着窗户打麻醉针才把它“请”回山里。
有网友表示:动物再宝贵,也不能与人命相比,闯入闹市了,应该第一时间击毙,才是尊重人权,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正确措施。
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宗旨。生态保护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有更优美的生活环境。动物保护工作不能本末倒置,脱离了为人民服务这个出发点。任何情况下,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都要放在首位。如果出现了保护动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有关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必要时可以击毙保护动物,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不受危害。为了保护本人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实施必要的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保护动物伤亡的,不应被追究责任。
应该划出人类与野生动物的分界线,人类进入禁区违法,野生动物进入“禁区”也“违法”,一律捕捉后送各地动物园,虽然不杀但也不放。如果该动物多次伤人致死,也应该捕杀!
保护野生动物有法可依,也很应该。对人类驯化牲畜饲养繁殖要根据实际需要,防止过“度”而破坏自然生态平衡、危及人类生存、浪费人类资源、污染自然环境、危害公共安全。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