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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极目新闻报道,上海,八旬老人刚坐上公交没两分钟,就浑身冒汗喘不上气,还

5月18日极目新闻报道,上海,八旬老人刚坐上公交没两分钟,就浑身冒汗喘不上气,还没来得及买票就靠着座位闭目休息。售票员起初以为老人只是歇会儿,轻声提醒买票却毫无反应,这才察觉老人已经昏迷,售票员立刻报警呼叫120,司机为了方便120尽快找到位置,直接把车开到显眼的派出所门口,全程仅用8分钟,但老伯最终还是抢救无效去世。万万没想到,事后家属以公交未配急救设备、未救助尽义务为由起诉索赔11万,法院判了!


2024年12月的清晨,上海松江区的街头还透着寒意,80岁的李老伯像往常一样出门,在佘山汽车站上了一辆公交车。


谁能想到,这竟成了他人生最后的一段路,老人上车刚坐下两分钟,身体就吃不消了,还没来得及买票,呼吸就变得急促,随后整个人靠在椅背上一动不动,看起来就像是闭目养神。


当时车上的售票员正在挨个收票,走到李老伯跟前时,瞧见老人闭着眼,以为他是年纪大了打瞌睡,便轻声提醒他买票,还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


可连拍了几下,老伯一点反应都没有。售票员察觉出不对,赶紧喊来车上乘客帮忙查看,大家一摸,发现老伯连呼吸和脉搏都没了,情况万分紧急。


公交车上的司乘人员反应很快,一秒钟都没耽误,售票员立马拨打了120和110,一直守在电话旁跟急救中心沟通具体位置。


司机也当机立断,为了让救护车能最快接到人,直接转动方向盘,把车开到了附近的派出所门前,那里地方大、标志明显,能给抢救争取时间。


从发现老人异样到配合医护人员交接,整个过程仅仅用了8分钟,遗憾的是,尽管医生全力抢救,李老伯最终还是因为猝死离世了。


悲痛欲绝的家属随后将公交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5万多元。


家属心里有个疙瘩,他们觉得公交公司责任没尽到:第一,车上没准备AED自动除颤仪这些急救设备,第二,司乘人员没给老人做心肺复苏,耽误了时间,第三,事后没及时给看监控,觉得对方缺乏人道关怀。


公交公司则觉得挺冤枉,他们辩解说,老人上车还没买票,合同都没正式生效,更关键的是,老人的死是自身突发疾病导致的,和公交驾驶没关系,司乘人员在发现问题后,报警、引路、求救,能做的都做了,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


这起官司打到法院,法官审理后把事情掰扯得很清楚,首先,关于合同成不成立,法院认为,李老伯只要踏上了公交车、接受了运输服务,不管有没有买票,这运输合同就算达成了,公交公司就有责任保障乘客安全。


但重点在于,这责任到底怎么担?《民法典》里写得明白,如果是乘客自己健康原因导致的伤亡,承运人是不需要赔偿的。


法院调查后确认,李老伯是死于猝死,这纯粹是身体原因,跟公交车的行驶、司机的操作一点关系都没有。


而在救助方面,司乘人员在短短8分钟内完成了报警、变道行驶、协助交接等一系列动作,已经做到了普通人甚至专业人员在那种环境下能做的极致,不能苛求他们必须像医生一样具备高超的急救技能。


至于家属提的AED设备,法院也解释了,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每一辆公交车都必须配备这种专业且昂贵的设备,这得考虑实际的运营成本和空间条件,不能以此来定公交公司的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家属的所有索赔请求,判定公交公司无责,判决下来后,双方都表示接受,目前已经生效了。


这起案子判得明明白白,也引起了大家的讨论,很多网友觉得,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但人情不能凌驾于法理之上。


80岁高龄的老人在公共场所突发急病,确实让人唏嘘,但不能因为结果不幸,就一定要找个“垫背的”来买单,公交司乘人员在短短几分钟内的反应,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尽职。


法律虽然同情弱者,但更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这件事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家里如果有高龄或者身体有基础病的老人,出门在外最好有家人陪同,随身带好急救药物。


而对于公共服务的边界,我们也应该有理性的认识:救助是有极限的,责任是有边界的。


法官的这一纸判决,不仅是对公交公司的解脱,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一次正向引导。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