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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爷也为情所困! 河南郑州,一大爷给小自己8岁的女友花15万装修了房子,装修完房

大爷也为情所困! 河南郑州,一大爷给小自己8岁的女友花15万装修了房子,装修完房子女友不提结婚了,还外出打工去了,经常不回来。大爷生病之后,女友更是不管他了,还偷偷把门密码换了。大爷说能过咱就好好过,不能过就还钱。女友却说大爷是想霸占他的房子!

信息来源于5月17日黄河新闻网临汾、小莉帮忙。

乔先生的老伴走的早,如今儿女都已各自成家,他一人也很是孤单,2024年经人介绍他认识了现在的女友。

他们认识的时候,乔先生58岁,女方当时50岁,女方还没有孩子。乔先生觉得这样挺好的,以后会少了很多纠纷。

认识之后他们聊得挺好的。当时女友有一套房子,但是还没装修呢。女友承诺只要他把房子给装修了,然后他们两个就登记结婚,住在新房里。

乔先生觉得这个要求自己可以接受,结婚嘛,毕竟还是要付出一些的。何况将来还要住在女方的房子里,人家已经拿出足够的诚意了,自己也不能掉链子。

于是乔先生对装修十分上心,精心策划了每个位置应该放什么,将来又做什么用途。之后又和女友一起买了她满意的家具。

整个装修完事儿之后,乔先生一算花了差不多15万,他想15万能够抱得美人归也还算值得。

终于忙完了,正当乔先生畅想着可以过上美满的老年生活时,女友却突然提出要外出打工,这样一来,他们还没等登记,就已经过上了异地生活。

这让乔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自己独自留在空荡荡的新房里依然很孤独,自己又不是没有房子,这样就是花钱换个地方孤独而已。

他多次要求和女友登记结婚,但是女友却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他。即便是打工期间,偶尔回来几次,她也是睡在沙发上,跟乔先生一点都不亲密。

他们就一直这样耗着,2年了,关系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直到半个月前,乔先生病了,女友就彻底置她于不顾了,他出院回来,发现房门的密码换了,这样一来乔先生就进不去了。
乔先生跟女友说,如果能过他们俩就继续好好过,如果不能过,那就把装修的钱返还给他。

而他的女友说,乔先生特别有心眼儿,就是想霸占他的房子。

还是说乔先生这个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当年她父亲离世的时候,乔先生说的话让他非常的心寒,而这两年中,乔先生一直住着他的房子,就是想霸占。

她说自己从来没有亏待过乔先生,如果她和乔先生一样各怀鬼胎,他们不会过到现在。

各说各的理问题就没法解决,后来他们双方互相商量,都给彼此点时间,好好解决这个问题。

《民法典》第661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乔先生给女朋友装修的意图很明显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如果不想结婚谁平白无故的要给其他人装修呢!

所以乔先生给女朋友装修是这种赠与是附义务的赠与,乔先生的女友应当按照约定与乔先生结婚,如果她本来就没想结婚,却故意这样对乔先生说,就会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乔先生的女友坚持不结婚也不退还钱,乔先生可以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女方返还装修款或折价补偿。

《民法典》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如果无法证明存在乔先生是以结婚为条件的约定,男方出资装修使女方房屋增值,女方无法律依据获得该增值利益,双方未结婚,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基础。

乔先生支出15万元,有损失,而女方获得房屋增值利益,二者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不构成附条件赠与,乔先生也可基于不当得利要求女方返还装修款或房屋增值部分。

感情中总是说不清楚的,一向都是付出的人受苦更多,爱人先爱己,我们不惦记别人兜里钱,同时也看好自己兜里的钱! 因为虽然钱不是万能的,但很多人做的很多事还是本着钱来的。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