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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心!"5月17日逐浪新闻报道,郑州丁女士租房怀二胎,房东上门修锁时看见她大肚

"恶心!"5月17日逐浪新闻报道,郑州丁女士租房怀二胎,房东上门修锁时看见她大肚子,当场变脸:外人不能在我家生孩子坐月子,不吉利,要么住月子中心要么搬走。

丁女士念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挺着肚子重新找房搬家,结果房东扣着两千块押金和剩余房租不退,理由是"合同没到期,你提前搬走属于违约"。

丁女士今年二十八岁,跟老公在郑州打工好几年。去年年初好不容易签下这套两居室,月租一千八,三年合同,一次性押了两个月房租加两千块押金。

本想着总算能安顿下来,不用一年搬两回。日子本来过得平顺,直到三月份那天,房东来修锁,门一开看见她挺着肚子,愣了两秒,第一句话不是恭喜,而是"怀孕咋不提前跟我说"。

接下来抛出的理由更让人懵——房东说老家有讲究,"借死不借生"。意思是房子借给别人办丧事可以,但生孩子坐月子不行,觉得会带走家里的福气。

丁女士一听急了:你签合同前也没提过这茬啊。房东回得更绝:你没问啊。

这话听着耳熟不?很多租房的人都有过类似遭遇。签合同前房东笑脸相迎,"都好说都好说";住进去之后,今天嫌你做饭油烟大,明天嫌你朋友来得多,后天发现你怀孕了,突然冒出一条"老规矩"。

这些规矩从不在合同里出现,只在房东需要的时候凭空长出来。丁女士这次遇到的是"坐月子禁忌",其他人可能遇到的是"不能养宠物""不能带小孩""不能做饭"——统称"口头附加条款",签的时候不提,住进去以后随时加码。

丁女士选择了退让。她想着房东有房东的忌讳,硬扛下去以后见面也尴尬,不如搬走。一个人挺着大肚子重新找房、收拾、搬家,这其中的折腾,没怀过孕的人体会不到。

她以为自己的理解能换来好聚好散,结果房东在退钱这件事上露出了另一副面孔:合同签了三年,现在才住一年多,你要走就是违约,押金不退,剩余房租也不退。

你看,这里头的悖论就出来了。房东先以"风俗"为由赶人走,人走了又拿"合同"说事扣钱。风俗是他用的,合同也是他用的,哪样对他有利他就搬哪样出来。

丁女士要是硬住下去,房东能三天两头找茬;丁女士选择搬走,房东又能拿合同条款卡她。进退都是房东说了算,租客夹在中间,里外不是人。

律师说得明白:法律上没有任何一条禁止租客在出租房里坐月子。合同里没写的条款,房东事后不能单方面往里加。房东以"未提前告知怀孕"为由认定违约,站不住脚。

反倒是房东强行要求租客搬走,属于房东单方面违约,租客不仅该拿回押金和剩余房租,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借死不借生"这个老说法,本质上是把生育当成一种"污染"。房子是死的,可以借给办丧事,因为死人不会留下"活气";生孩子却会带来新生命,会"带走福气"。

这种观念把女性最自然的生理过程,当成了一种需要被驱逐的晦气。更讽刺的是,丁女士尊重了这种观念,选择离开,结果离开反而成了被惩罚的理由。

说到底,租房市场里最缺的,不是更多的法律条文,而是签约前的"真话时刻"。如果房东真有忌讳,签合同前就该白纸黑字写清楚:本房禁止怀孕坐月子。

丁女士看了,能接受就签,不能接受就找别家。事后才从嘴里冒出来的规矩,不是风俗,是陷阱。

你租房前,房东有没有跟你提过"不能坐月子""不能养宠物"之类的隐形规矩?


信息来源:逐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