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专机刚从北京起飞,中方的反击炮火就精准砸向了布鲁塞尔!这一次,被 "长臂管辖" 的不再是美国,而是欧盟。时间卡到极限,下手又准又狠,全面反击的号角已经吹响!
5 月 15 日,特朗普乘坐 "空军一号" 离开北京的同一天,中国司法部发布了一份公告 —— 认定欧盟利用其《外国补贴条例》对中国实体采取的相关跨境调查做法,构成 "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欧盟的《外国补贴条例》于 2023 年 7 月正式实施,名义上是为了 "确保欧盟单一市场的公平竞争",实际上却成为了欧盟打压外国企业、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利器。
该条例赋予了欧盟委员会前所未有的广泛权力,不仅可以审查企业参与公共采购和并购交易时的外国补贴情况,还可以在没有任何市场线索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对任何企业发起调查。
自实施以来,欧盟频繁利用这一条例对中国企业发起针对性调查。根据商务部 2025 年 4 月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 2024 年 11 月底,欧委会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发起的 3 起涉及公共采购领域的深度调查,被调查企业全部都是中国企业及其关联公司,而且这 3 起调查最终都以被调查企业被迫退出相关采购项目竞标而结束。
进入 2026 年,欧盟的调查变本加厉。2 月 3 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对中国风电龙头企业金风科技启动深入调查,声称其获得了 "扭曲欧盟市场的政府补贴"。
这是欧盟依据该条例首次针对单一中国风电企业启动正式深入调查程序。而在此之前,欧盟已经对包括同方威视在内的多家中国安检设备企业进行了调查,甚至还突击搜查了同方威视在波兰和荷兰的办公室。
中方对此一直保持着克制,希望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早在 2025 年 1 月,商务部就经过全面调查,依法认定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并正式要求欧方纠正错误做法。然而,欧盟不仅没有听取中方的合理关切,反而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此次司法部公告直指问题的核心:欧盟在对同方威视的调查中,"肆意向中国实体跨境索取广泛的、非必要的中国境内信息",甚至还强制中国的银行机构配合调查。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典型的 "长臂管辖" 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规定,司法部的这一认定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公告明确要求:"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者协助执行该不当域外管辖措施。"
这意味着,从今以后,中国的企业和个人如果按照欧盟的要求,向其提供被认定为不当域外管辖范围内的信息,将面临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是,这只是第一步。根据该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将推动实施或者参与实施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的外国组织、个人列入 "恶意实体清单",并采取包括不予签发签证、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禁止交易合作、禁止进出口活动等在内的一系列反制措施。这些措施同样适用于列入恶意实体清单的组织、个人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
这一法律武器的威力不容小觑。它意味着,如果欧盟继续一意孤行,坚持对中国企业进行不当调查,那么参与这些调查的欧盟官员、企业和机构,都有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失去在中国市场的准入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选择在特朗普访华结束的同一天发布这一公告,还有着更深层次的战略考量。特朗普此访与中方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双方同意建立建设性战略稳定关系,保持经贸关系稳定,拓展各领域务实合作。
在中美关系出现缓和迹象的背景下,中方对欧盟的反制,既是对欧盟错误做法的坚决回应,也是在向全世界表明:中国愿意与所有国家发展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但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长期以来,"长臂管辖" 一直是美国打压其他国家的惯用手段。如今,欧盟也开始效仿美国,滥用域外管辖权,这不仅损害了中国的主权和利益,也破坏了国际法治和多边贸易体制。中方此次依法反制,不仅是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在捍卫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欧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已经不是过去的中国。我们有完善的法律体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更有坚定的决心和意志来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任何试图通过单边制裁和不当管辖来打压中国企业的做法,都必将遭到中方的坚决反制,最终也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