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朋友老郭又惹事儿了,他今年春节后,熬不住寂寞,谈了一个女朋友,吃饭,买衣服,转红包,才谈恋爱两个多月,就睡在一起了,结果现在这个女朋友,向他要钱,不给钱就去告他,说他白嫖她,强奸她。
大家都劝老郭,你都60岁的人了,还不明白这个道理吗?还是把钱给你女朋友吧,然后分手就算了,你怎么就管不了自己的下半身?
老郭哭丧着脸,吭哧半天才说,关键是钱不少啊,3万块钱,那个女人都五十七八了,他就是觉得价格太贵,太冤枉了。
还是当过领导的王哥比较清醒,他说,你再去讨讨价格,装可怜一点,让她再便宜一下,把钱给她吧,免得惹一身骚,万一告你一个强奸罪,你要坐做三年黑房子,不仅名声坏了,工资也没有了,太不划算了。
老郭嘟囔的说,这么老的女人,还要这么贵,前前后后,我都花了4万多了。
光明也劝他,不就是你大半年的工资吗?花钱免灾,少受些罪,以后要管住自己的下半身。现在的女人都聪明呀,这个世界上,哪有不花钱的爱情呢?
作为一个男人,如果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被自己的性欲左右控制,将来他所有的生活,一定都是痛苦的。
你遇到过老郭这样的人吗?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