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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

1997年,士兵江国庆强奸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这句话从江国庆嘴里说出来时,他只有21岁。

1996年9月12日下午,台北市大安区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一名5岁谢姓女童在福利站餐厅厕所后方水沟被发现惨死,身上有严重性侵痕迹。

案子发生在军事重地,社会震动很大,空军总部马上成立“0912专案小组”,由反情报队主导侦办,成员包括钟仁良、李书强等十几个人,压力特别大,要快点给外界一个交代。

专案小组很快把目光转向营区士兵。江国庆当时20岁,台北县永和人,空军飞虎第629梯次义务役士兵,本来计划1997年2月退伍。

他测谎没过关,成为重点对象。反情报队对他连续讯问37小时,用疲劳轰炸和各种手段逼供。江国庆扛不住,在压力下签了自白书。

后来军方在交谊厅找到疑似凶器等东西,但这些证据后来证明存在问题,比如现场卫生纸上的痕迹可能来自其他情况。

江国庆在庭审时当场翻供,说自己是被逼的,可当时没人听他的解释,案子已经定了调子。

军事法院判了死刑。执行那天,江国庆留下那句带着怨恨的话,就这样走了。

他的家人没有放弃,江父江支安领尸时写下“天无公理”,母亲和亲属多年四处申诉。监察院后来介入调查,2010年提出纠正案,要求重新查。

转机出现在2011年1月。台北地检署和台中检方组成专案小组,重新比对物证,发现营区窗台半枚掌纹和许荣洲吻合。

许荣洲是江国庆同营区士兵,1月28日被传唤后,一开始承认自己做了案,还提到1997年5月在台中犯下的另外两起类似女童性侵案,手法接近。

检方以强奸杀人罪把他押起来,大家都觉得这下江国庆的冤屈能洗清了。

可后续事情发展出乎意料。许荣洲的供述后来反复变动,关键物证又遗失,证据链有污染漏洞。

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认定涉案,但二审和更高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为由,判许荣洲无罪,当庭放人。许荣洲后来因为违法羁押796天,拿到约159万元补偿。

军事法院后来为江国庆再审,改判无罪,国防部启动国家赔偿,2015年最高法院判赔江家超过1亿元新台币。

前空军司令陈肇敏等6名相关人员也因违法取供被判民事赔偿近6000万元。这个案子暴露了当时军事司法体系独立性不够、刑讯逼供容易发生的问题。

江国庆案成为台湾解除戒严后确认的冤狱错杀典型,推动了军事审判制度改革,把部分案件移交普通法院审理,加强了对人权的保障。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把这个案子作为例子,持续推动多项修法。

江国庆出生在1975年国庆日,家人给他取名国庆,本是个普通年轻人,却因为冤案成了司法改革的象征。他的家人坚持了14年,才等到部分真相。

正如法国作家雨果所说:“公道如果迟到,等于公道不存在。”江国庆用生命换来的教训,让台湾社会更清楚看到,司法必须严守程序,不能为了速度就草率结案。

迟到的正义,对受害者和家属来说,总是带着遗憾。

来源:台湾法院判决书;监察院调查报告;司法改革相关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