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亲妈的心比冰还冷!辽宁鞍山,一个当妈的,临去世之前把自己攒下的857万存款、5套房子,外加一堆金银首饰,统统留给了亲弟弟,亲生的残疾闺女一分没给!你说这叫什么事?亲闺女身有残疾,不把家产留给她保下半辈子,全便宜了舅舅,这不是亲疏不分是什么?女儿知道以后整个人都崩溃了,不认这个结果,直接把舅舅连带他儿子一块儿告上了法庭,不光要他们把遗产全拿出来,还张嘴就要5万块的精神损失费!经过两审,最后法院判下来后,所有人都傻眼了。
这亲妈怎么就拎不清,放着残疾闺女不管呢?
范女士这辈子也是真的苦,嫁了两回人,两任老公都先后走了,没一个能陪她白头到老。
她跟第一任老公生了个闺女,可惜孩子天生残疾,这辈子都得靠人照顾。范女士没垮,凭着一股韧劲拼攒下了5套房子、857万存款,还有一堆值钱的金银首饰。
其实她没亏待闺女,早就提前给了闺女100万现金,还有3套价值160万的铺子,按说这待遇,也够闺女下半辈子糊口了,算不上偏心。
在范女士病重那阵,连吃喝拉撒都得有人伺候,这时闺女没怎么露面,床前忙前忙后的,全是范女士亲弟弟一家。
弟弟和侄子轮流守着,端屎端尿半点没含糊,没偷过懒、没抱怨过,陪她走完了最后一程。
范女士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谁是真心对自己好。立遗嘱时特意去医院开了神志清醒的证明,还请了律师在场,全程录了像,每一步程序都挑不出半点毛病。
遗嘱写得明白:剩下的所有家产,全归弟弟所有。但也有条件,弟弟得负责管外甥女以后的一切生活器具,弟弟当场就写了承诺书,保证会做到。
可范女士一走,她闺女觉得自己是亲生的,凭什么一分遗产都得不到,心态就彻底崩了。
她没找舅舅商量,直接一纸诉状把舅舅和表哥给起诉了,诉求:要舅舅把所有遗产都交出来,还额外要5万块的精神损失费,说是亲妈偏心,伤了她的心。
有人觉得,闺女是残疾人,就算不判她全得,也得给她分点,亲妈怎么能真的一点不留?
一、亲妈有权把所有遗产都留给弟弟,不给亲生闺女吗?
据《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也就是说,范女士的财产,她想给谁就给谁,别人管不着。她立遗嘱的时候,神志清醒,有医院证明,还有律师见证、全程录像,程序完全合法,这份遗嘱就是有效的。
二、闺女是残疾人,难道不算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不该保留必要份额吗?
依据《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但范女士早就提前给了闺女100万现金和3套商铺,这些财产已经足够闺女维持生活,算不上没有生活来源。所以她不用再为闺女保留遗产份额,这一点,也会被认可。
范女士立遗嘱是合法行使自己的财产处分权,没有侵害闺女的合法权益,不存在精神损害的说法,也就自然不会支持了。
舅舅履行了对范女士的照料义务,也承诺会管外甥女的以后的生活,按照遗嘱,他继承遗产完全合理合法,这也没有问题。
最终,一审驳回了闺女的全部诉求,只判舅舅把范女士生前用的那部旧手机还给闺女,毕竟那是私人物品,跟遗产无关。
闺女不服,提起上诉,结果二审还是维持原判,没改结果。至于遗产的具体归属,法院说另案处理,这次案件只解决了闺女的诉讼请求。
其实这事说白了,就是权利和义务对等,谁真心付出,谁就该得到回报。范女士不是偏心,是记着弟弟一家的好,毕竟病床前的陪伴更实在。
病床前的照料从不会白费,法律既护遗嘱自由,也会惩戒坐享其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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