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决支持把艾滋病纳入婚检并告知配偶。因为艾滋病不仅是个人的事情,更是关乎公共卫生安全和健康生育的大事。据说云南、广西已已经把艾滋病检测纳入婚前检测项目,还要求阳性感染者告知对方,若本人不主动说,相关机构会履行告知义务。这种做法太好了,值得点赞和向全国推广!
如果一方知晓另一方是艾滋病阳性感染者,婚姻十有八九会告吹。谁都知道艾滋病至今无法治愈,号称超级癌症。阳性感染者会直接殃及配偶,祸害生育和后代,更有传播扩散的巨大风险和隐患。面对生命至上,影响了阳性感染者的婚姻只是小事一桩,若因自己不检点被感染,更是咎由自取!
当然,要使艾滋病阳性感染者让配偶知晓,防止漏告瞒告,干脆明确规定让相关机构进行义务告知,以使对方的知情权得到保障。因而,要尽快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