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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站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的两名被告,看得我三观碎了一地。他们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站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的两名被告,看得我三观碎了一地。他们被指控的罪名竟是:“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

一个63岁的退休老头,一个62岁的退休大妈,何以做出有违公德的行为呢?

原来,在香港长洲公众码头的长椅上,这两位老人不是为旅行等待乘船,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不雅行为。被路过的人录下视频发到网上,立刻引起轩然大波,遭到全网指责“为老不尊,违背公序良俗”,最终被警方拘捕,站在了被告席上。

码头是什么地方?是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长椅是供人休息的公用设施,可他俩完全把码头当成自家的私人客厅,把长椅当成自己行乐的沙发床。

他俩虽当庭认罪,却把责任推给了“酒后失控,意识模糊”,这其实是为自己的行为找遮羞布,把酒当替罪羊。

根据香港法律,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最高可判7年监禁,并留下终身刑事案底。年龄不是犯罪的挡箭牌,任何践踏法律红线的行为都应付出代价。

目前法院还未作出宣判,押后至5月12日,等待社会服务令的报告,再决定最终刑罚。

老人本该是道德的榜样,可他俩倒好,完全站在了公德的对立面,不但留下不光彩的一页,还连累自己的子孙和亲戚朋友,更是抹黑老年人的社会形象。

对此事你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