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真大!香港尖沙咀酒店闹出大事,36岁内地女子和外籍男子商场偶遇,受邀去酒店派对,结果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两人全都受伤被抓,下场太让人唏嘘。
这事发生在4月27号深夜11点47分,地点就在尖沙咀的K11 Artus酒店,这可是家高档服务式公寓,一晚房费几千港币起步,住的大多是来港游玩的有钱人。报警的不是当事人,是那外籍男子的朋友,说朋友在房间里被人袭击了,警察和救护员赶到时,现场一片狼藉,酒杯碎片撒了一地,两人脸上身上都带着伤,看着就揪心 。
36岁的内地女子是持港澳通行证来港旅游的,原本只想好好逛逛街买些东西,结果在商场里和那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偶遇,几句闲聊就被对方邀去酒店房间开派对,她居然就答应了,这心也太大了吧 !出门在外,尤其是陌生城市,对刚认识的异性保持警惕是基本常识,单独去酒店房间这种私密空间,风险系数直接拉满,这步棋走得太鲁莽了。
两人在房间里喝了不少酒,酒精上头后,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吵了起来,吵着吵着马来西亚男子就忍不住动手了,徒手朝着女子脸上身上招呼,女子被打急了,抓起桌上的玻璃酒杯就朝男子砸过去,酒杯破碎后还划伤了他的脖子,鲜血直流,场面瞬间失控。酒精真是壮胆也误事,一点克制力都没有,好好的旅行直接变成了斗殴现场,太不值当了。
香港警方到场后,当场就把两人都扣了下来。按香港法律,内地女子用玻璃酒杯伤人,涉嫌《侵害人身罪条例》里的“伤人罪”,这罪名最高能判三年监禁;外籍男子徒手袭击他人,涉嫌普通袭击,最高可判监禁一年及罚款5000港元。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定罪留了案底,以后再想入境香港甚至其他国家,都会受影响,一辈子的污点就这么背上了。
更让人揪心的是,香港法律里没有明确的“正当防卫”条款,就算是被人先动手打了,还手也可能被认定为主动攻击,这一点很多内地游客都不清楚。女子要是当时能冷静下来,及时报警求助,而不是拿酒杯反击,后果绝对不会这么严重,冲动真的是魔鬼,一步错步步错。
出门在外,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别轻易相信陌生人,更别单独去陌生异性的私密空间,这是对自己最基本的保护。遇到冲突也千万别动手,香港的法律对暴力行为零容忍,报警才是最正确的选择,一时的痛快只会换来更严重的后果。
你们遇到陌生人邀请去酒店派对会答应吗?要是在香港被人先动手打了,你会怎么应对?
旅行本该是放松身心的好事,别让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的行程和未来,遵守法律、保持警惕,才能真正享受旅途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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