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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乐华拒绝吴宣仪提前解约吴宣仪想提前解约被拒,鞠婧祎被曝11年收入1.39

律师解读乐华拒绝吴宣仪提前解约

吴宣仪想提前解约被拒,鞠婧祎被曝11年收入1.39亿但月“固定工资”仅25万——两起纠纷暴露了同一个核心问题:艺人与经纪公司的薪资结算模式,本质上是“黑箱操作”。

内娱经纪合约的三大套路:① 超长锁定期丝芭与鞠婧祎的合约签到2033年,吴宣仪的合约也是多年长约。这种“卖身契”式合同,艺人一旦红了想走,违约金天价;不红的时候,公司又未必上心推。

② 收入拆分不透明鞠婧祎税前收入1.39亿听起来不少,但细究结构:月固定工资25万,其余来自项目分成。问题是——分成比例怎么定?成本怎么扣?艺人往往看不到真实账目。

③ 公私混同支出丝芭称鞠婧祎“经常报销与工作无关的支出”,但这恰恰是行业通病:妆发、服装、培训、甚至住房,哪些算公司成本、哪些算艺人个人所得?界限模糊,最后往往变成“公司说了算”。

《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可认定无效。但问题是,艺人签约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等发现不公时,解约成本已高到难以承受。更深层的问题是:艺人与公司究竟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应适用《劳动合同法》,有最低工资、社保保障如果是合作关系,就应账目透明、风险共担

现实是——很多公司两头占便宜:控制艺人像员工,分钱的时候又像合作伙伴踢皮球。所以往往艺人和经纪公司都要闹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