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上市公司濮耐股份被正式公诉,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
4月24日晚间,深交所上市企业濮耐股份(002225.SZ)发布一则重磅公告,瞬间引爆资本市场和行业圈。公告明确披露,公司近期已收到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被正式提起公诉,一场关乎企业声誉与未来发展的法律风波正式拉开帷幕。
公告发布后,市场反应立竿见影。
作为国内耐火材料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濮耐股份此次涉诉事件,不仅关乎自身经营,更引发了市场对战略资源出口监管及上市公司合规经营的广泛讨论。
公开资料显示,濮耐股份成立于1988年,2008年登陆深交所,总部位于河南濮阳,是国内主要的钢铁行业用耐火材料供应商和服务商,同时也是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
其主营业务涵盖定型、不定形耐火材料、功能耐火材料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钢铁、建材、有色金属等高温领域,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
根据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查明的事实,此次走私事件的核心,围绕着一种战略资源——天然鳞片石墨展开。
天然鳞片石墨是濮耐股份生产镁碳砖的核心原料,此前多年,公司一直将该原料出口至其全资子公司濮耐美国股份有限公司等海外主体,并使用天然鳞片石墨对应的税则号列2504101000正常申报出口。
转折点发生在2023年10月。当年10月20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3年12月1日起,天然鳞片石墨被纳入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范围,未经许可不得出口,经审查准予许可的,需由商务部颁发出口许可证件。
这一政策调整,旨在维护国家战略资源安全,符合国际上对战略矿产资源的管控通行做法。
然而,政策生效前后,濮耐股份相关人员却采取了违规操作。
据起诉书披露,2023年11月,为满足海外子公司的生产需求,濮耐股份钢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海外营销部部长祁长生、海外营销部副部长孟秋凤、海外营销部单证科科长姚书阳,接受万华物流的建议,将一批天然鳞片石墨以“其他粉末状天然石墨”对应的税则号列2504109900进行申报出口。
值得注意的是,该税则号列对应的货物,在天然鳞片石墨被管制前后均无需出口许可证,此举本质上是通过伪报品名的方式,逃避国家出口管制监管。
更关键的是,此后上述人员继续默认、纵容、委托万华物流沿用该错误税则号列进行申报和查验。
经查明,2024年4月至2025年3月期间,濮耐股份通过这种违规方式,累计出口天然鳞片石墨共计1243.55吨,其中通过万华物流申报的数量为890.80吨,所有出口货物均发往公司旗下海外全资子公司,涉案金额达598.47万元。
早在2025年5月至9月期间,鲅鱼圈海关缉私分局已完成案件侦查,并对祁长生、孟秋凤、姚书阳以及万华物流法定代表人王丽波执行逮捕。
此次营口市人民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意味着案件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濮耐股份、万华物流及上述四名被告人,将面临法律的裁决。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的相关解释,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天然鳞片石墨作为战略资源,其违规出口行为,不仅违反海关法规,更可能影响国家资源安全。
可能很多人不解,为何天然鳞片石墨会被严格管制?事实上,石墨的战略价值极高,是动力电池负极的常用材料,而“三高”(高纯度、高强度、高密度)石墨更可应用于军事领域,比如弹道导弹的鼻锥、航天宇航设备等。
早在2010年,欧盟就将石墨列为14种紧缺矿产资源之一,美国也在2013年将其列为难以获得的战略性矿产,足见其重要性。
面对此次公诉,濮耐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具备完善的治理结构,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团队稳定。
同时,公司也明确提示,案件尚未审理,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也无法确定,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数据显示,濮耐股份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4.88亿元,同比增长5.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659万元,同比下降35.89%。
近年来,公司海外业务持续扩张,2025年海外销售占比已提升至31.52%,此次走私事件恰好发生在海外业务拓展期,无疑给公司的海外布局蒙上了一层阴影。
此次事件也给所有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随着国家对战略资源管控的不断加强,进出口业务的合规性愈发重要,任何试图通过违规操作逃避监管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后续判决结果、公司应对措施以及对行业的影响,我们将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