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男子,岳母生病,他一分钱不出,也不去看看,说是该女儿尽孝,女婿搭把手是情分,不是本分。住院费差钱,老婆要他打2000元,他叫老婆找她弟弟,说他要交房贷。老婆最后把金手链卖了来交的这钱。现在,他母亲生病了,他对老婆说要接到家里来住,让老婆照顾。老婆没发火,只是用他的话回他:你说照顾岳母不是本分,那我照顾你妈也不是本分。男的很生气,不理他老婆。不过,他没把他妈接到家里来。
后来,男子想通了,跟老婆认了错,说岳母生病那次是他不对。这话让老婆心里的气稍稍消了些。最后,老婆还是去看了几次婆婆。
我觉得,现在的婚姻法中有一条,说女婿可以不孝敬岳父岳母,媳妇也可不孝敬公公婆婆。我觉得这一条应该删掉。
俗话说,女婿半个儿。这就说明,女婿也是岳父岳母家的一个成员,自然得孝敬岳父岳母的了!现在好些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更应该女儿女婿,儿子儿媳一起孝敬老人了。还有婚姻法这么一规定,会造成夫妻间不和睦。
就像这件事,女婿不管岳母,媳妇不管婆婆,结果便是夫妻间产生矛盾,互不理睬对方。如果不是男的认错,夫妻俩以后一直都会冷战下去的。
所以,我觉得,不管是女儿女婿还是儿子儿媳,都得孝敬双方父母,这也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传统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