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26岁小伙一个月加班19天,猝死在办公室折叠椅上,最后一天加班到凌晨三点多,桌面上还打开着4个建筑设计软件。事后,妻子得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更没有购买五险一金,于是自行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没想到竟遭到拒绝:男子当晚睡前打了游戏,不能认定处于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六个小时后,同事来上班推门一看,人已经倒在椅子上,没有呼吸了,身体也凉了。
医生后来给的结论很简单,心脏性猝死。
可问题是,他死在了办公室。
这家公司很小,只有三个人,没有正式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也没有规范打卡。冯宇浪做的是建筑设计,项目制工作,甲方催得紧,他就只能不停加班。事发前一个月,他已经连续熬了19个通宵,几乎天天在办公室过夜。
那天凌晨一点到三点,他还在电脑前玩了几局游戏。有人说这成了问题的关键,因为之后人社局认定工伤时,就盯住了这两个小时。
2026年4月,人社局直接驳回了工伤申请,理由是他在打游戏,不在工作状态,所以死亡不算发生在工作岗位上。
他的妻子小樊不服,直接把人社局告上法院,案子在2026年4月10日开庭,但判决还没出来。
整件事的争议点其实很现实,一个人死在办公室,电脑还开着设计软件,明显是在赶项目,那到底算不算工伤。
法律规定是清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人社局的解释更“死板”,他们认为所谓工作岗位必须是正在专心干活的状态,一旦切换到打游戏,就不算工作。
问题是,这种切割方式本身就很难说得通。
冯宇浪在1点之前其实一直在赶图纸,3点多还在用电脑给妻子发消息,软件一直开着,工作并没有真正中断。打游戏只是短暂放松,并不是脱离工作。
可在认定中,这两个小时被单独拎出来,直接成了否定整段劳动过程的依据。
现实工作哪有这么清晰的分界线,很多人加班到极限都会短暂刷手机、发呆或者放松一下,但这些并不等于离开工作岗位。
更关键的是,这家公司本身就存在明显问题。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没有加班制度。冯宇浪入职时没有争取这些条件,辞职前也没有维权,一直在高压环境里硬扛。
他珍惜这份工作,所以选择不断加班,但也正因为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出事,连基本工伤保护都变得很难成立。
他妻子小樊接到消息的时候完全崩溃,她记忆里的丈夫一直是那个经常凌晨还在改图的人,视频里、监控里,永远是对着电脑忙碌的背影。她以为那只是行业常态,没想到是在用命换时间。
现在她只能通过诉讼去争一个说法,但现实是冰冷的,人已经回不来了。
办公室里的折叠椅还放在原位,电脑屏幕曾经亮着的四个设计软件也没有被关掉,像是还停在他离开的那一刻。
争议还在继续,一边是法律条文的机械解释,一边是现实工作状态的模糊边界。
但有一点已经无法改变,一个26岁的年轻人,在一个普通的加班夜里,再也没有走出那间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