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扣工资,扣的到底是谁的钱?
你辞职的时候,人事递过来一张单子:工资下个月15号发,但要扣500块"培训费"。
你没培训过。
问为什么扣,人事说"入职的时候签了协议,培训期三个月,提前走要赔"。
你翻出合同一看,上面确实有一行小字:培训期间提前离职,赔偿培训费用500元。
签字的时候没人告诉你这行字的意思。
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
- 辞职不提前30天,扣当月全部工资
- 没交接完,不发最后一个月工资
- 工服押金200,离职的时候说"工服折旧了不退"
- 辞职扣社保,说"你没干满整月"
这些操作,一个都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写得清清楚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条款说可以扣工资。
第84条也写了: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押金、培训费、工服费,全在这个范围内。
真正能扣的情况只有一种:公司掏了钱让你去外部培训,签了专项培训协议,而且违约金不超过培训费用的合理分摊。但大多数工厂那条500块培训费,根本不是培训,就是换个名字的押金。
那为什么这么多工厂还在扣?
因为大部分人不会去维权。
500块,去劳动局跑一趟,排队、填表、等通知,少说耽误两三天。打工的人耗不起这个时间。工厂就是吃准了这一点。
辞职的时候记住3件事:
提前30天书面提离职,保留证据(拍照、截图都行)。30天到了,工资必须结清,一分不能少。被扣了?打12333劳动保障热线,或者直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就能立案。
你被扣过钱吗?扣了多少?评论区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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