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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33岁女作家丁玲爱上20岁的下属陈明。陈明嫌她太老,情急之下娶了一个

1937年,33岁女作家丁玲爱上20岁的下属陈明。陈明嫌她太老,情急之下娶了一个女演员为妻。不料,婚后不久,陈明突然和妻子提出了离婚。

这事儿搁现在,估计得被骂上热搜。二十岁的小伙子嫌弃三十三岁的女人老,转头娶了个年轻漂亮的女演员,结果没过几天蜜月就反悔了。你说他图啥?说到底,陈明那时候就是个毛头小子,被一个大名鼎鼎的女作家追着跑,心里头慌得很。丁玲是谁?写《莎菲女士的日记》的才女,敢爱敢恨,在延安那地方是响当当的人物。她看上陈明,那是真看上,不藏着掖着。可陈明呢?二十岁,刚从学校出来没多久,脸皮薄得要命。同事们的闲话像苍蝇似的嗡嗡转“丁玲比你大十三岁”“你是怕人家权势吧”“这算姐弟恋还是母子恋”。这些话扎心啊,年轻小伙子哪扛得住?他脑子里就一个念头:跑。

跑哪儿去?正好有个女演员,叫啥来着,模样好,年纪相仿,像根救命稻草。陈明一咬牙,求婚了。婚礼办得热热闹闹,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是个“正常男人”,不攀高枝。可他忘了,婚姻不是堵墙,挡不住心里的声音。跟女演员过日子,表面看着般配,实际呢?两个人坐在一起,她聊剧团排练,他脑子里全是丁玲写的那些滚烫的信。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身边这个人不是自己想要的。陈明这个人吧,有个毛病,他怕别人说闲话,可他更怕骗自己。娶女演员是情急之下犯的糊涂,离了婚倒是清醒过来做的主。

有人说他渣,对女演员不公平。这话没毛病。人家姑娘招谁惹谁了?莫名其妙成了你逃避的工具,你倒好,说离就离。可话说回来,二十岁的男孩子,有几个能扛住那种压力?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姐弟恋还得偷偷摸摸,更别提丁玲的身份,她离过婚,蹲过国民党的监狱,在文艺圈里是个“老革命”。陈明要是跟她在一起,别人不光是议论年纪,还会说他想借丁玲往上爬。年轻气盛的人,最受不了的就是被冤枉。

丁玲那边呢?她倒是沉得住气。陈明结婚那天,她没闹,没哭,甚至没去找他质问。一个三十三岁的女人,经历过大风大浪,知道爱情这玩意儿强求不来。她只是该写作写作,该开会开会,偶尔远远看陈明一眼,眼神里头有遗憾,但没有怨恨。我琢磨着,丁玲心里清楚得很,陈明那点小心思,跟小孩赌气似的,迟早得后悔。她等的就是这一天。

陈明提离婚的时候,女演员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笑容里多半是苦涩,也有一部分解脱。她大概早就察觉了,身边这个人心不在焉,吃饭走神,说话漏嘴喊出别人的名字。强扭的瓜不甜,散了也好。陈明离完婚,整个人像卸了块石头,跑去见丁玲。站在她面前,支支吾吾半天,说:“我以前错了。”丁玲看着这个比自己矮半头的小伙子,眼圈红了,却没急着点头。她问他:“这回不怕别人说了?”陈明摇头,这回是真不怕了,或者说,比起别人的嘴,他更怕错过这个人。

后来他们真在一起了,风风雨雨过了几十年。你说这故事教会我们什么?别急着给感情贴标签。嫌人老,嫌人名声大,嫌闲话难听,这些理由在真正的心动面前,脆弱得像层窗户纸。陈明绕了一大圈,伤了一个人,也看清了自己。那女演员呢?后来听说也找到了真心待她的人,算是因祸得福。至于丁玲,她始终是那个敢爱的丁玲,你要走,我不拦;你要回来,我还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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