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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城,一名男子入住酒店,办理手续时未见异常,第二天凌晨6点多,男子光着脚、只

山西晋城,一名男子入住酒店,办理手续时未见异常,第二天凌晨6点多,男子光着脚、只穿着内衣裤从房间出来,走到楼道尽头的窗户,从7楼坠楼,整整5天后才被人发现,已经身亡。家属悲痛之余,认为酒店的窗户有问题,把酒店告上法庭,索赔57万。法院判决,却出乎很多人意料。

事发当天,这名男子独自来到山西晋城的这家酒店,按照酒店规定,出示有效证件完成身份登记,顺利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过程中,男子精神状态、言行举止均正常,没有表现出任何情绪低落或异常举动,酒店工作人员也按流程完成全部入住核验。

办理完入住后,男子独自进入7楼客房休息,期间没有联系酒店工作人员,也没有和他人产生任何争执冲突。客房内各项设施完好,楼道、大堂等公共区域监控全程正常运行,未记录到任何异常声响或冲突画面。

次日凌晨六点多,酒店楼道监控清晰拍下男子的身影,男子光着双脚,身上只穿着内衣裤,从客房内平静走出,没有慌乱、没有求助,径直朝着楼道尽头的窗户方向走去,全程状态平静,未受到任何外力胁迫。

走到楼道尽头窗户边后,男子没有丝毫停顿,主动靠近窗户,自行打开窗户后,翻越窗台从7楼位置坠楼。整个坠楼过程全程自主完成,没有他人推搡、逼迫,监控画面完整记录下这一全过程,没有任何可疑人员介入。

男子坠楼后,并未被酒店工作人员或路人及时发现,酒店依旧按照正常运营流程开展工作,客房服务、楼道巡查均按规定执行。直到事发第五天,路人在酒店楼下偏僻区域发现男子遗体,第一时间报警,事件才浮出水面。

警方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对现场进行全面勘查,调取酒店全部监控录像,对男子入住轨迹、坠楼过程进行详细核查。经过法医鉴定、多方取证,最终排除他杀可能,确定男子为自主坠楼,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

得知男子离世的消息后,家属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难以接受亲人离世的事实。平复情绪后,家属将矛头指向酒店,认为男子坠楼,酒店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为男子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

家属认为,酒店作为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楼道窗户未安装有效的防护设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才给男子坠楼创造了条件。基于这一理由,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7万元。

接到家属的诉讼后,法院正式受理此案,对案件展开全面审理。庭审过程中,法院结合警方勘查结果、酒店监控视频、现场实地勘测结果,对酒店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进行逐一核查。

法院经实地勘测发现,事发楼道窗户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建设标准,窗台高度达标,窗户开启角度符合安全规范,并非可随意翻越的无防护窗户,且酒店定期对公共区域设施进行检修,不存在设施损坏、防护缺失的问题。

同时法院查明,酒店制定了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人员定时对楼道、大堂等公共区域进行巡查,入住登记、安全提示等工作均落实到位,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不存在管理失职、监管疏漏。

结合警方排除他杀的结论,法院认定,男子坠楼是其自主实施的行为,与酒店的设施、管理不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酒店无法预见男子自主坠楼的行为,也无法在事后第一时间发现坠楼结果,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针对家属提出的57万赔偿诉求,法院认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依法予以驳回。一审判决作出后,家属表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酒店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这一判决结果传出后,引发不少人讨论,很多人原本觉得酒店需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判决却打破了这一认知。法律层面上,酒店的安全保障义务有明确边界,无需为成年人自主极端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场突如其来的离世,让一个家庭陷入悲痛,着实让人惋惜。但法律的判决始终以事实为依据,清晰划定了经营场所的责任边界,也让大众对酒店安全保障义务的范畴,有了更清晰、更理性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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