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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某小区一男一女两名业主,去社区办公室咨询业委会的事,期间没人搭理他们。

湖北武汉,某小区一男一女两名业主,去社区办公室咨询业委会的事,期间没人搭理他们。两人刚想离开,不料,一男工作人员突然冲过来,猛地推了抱着孩子的女业主一把,随后死死抱住另一男业主,照他脸上咬了一口。业主吓得一溜烟逃跑,对方并不放过他,又骑车追赶、车撞、追打,男业主吓得不行,躲进商铺后报了警,而此事发生的莫名其妙!

武汉某小区社区内,4 月 15 号中午,胡先生夫妇抱着怀中幼儿,打算结束问询离开。

他们仅求证两件事:公众号运维归属、工作日志无故删除的缘由。

可就这普通的一次提问,竟差点让二人深陷险境。

他们想问两件事:业委会公众号谁在管?工作日志为何说删就删?结果,这一问,险些把命搭进去。

从上午 11 点待到 11 点半,整整半小时,偌大办公室里满是工作人员,却全程无人回应。夫妻俩全程礼貌反复问询,始终得不到任何有效答复。无奈之下只得转身离开,而变故,就在起身转身的刹那骤然发生。

一名男工作人员像弹簧一样蹿过来,一把推在李女士肩上。

此时她怀中还紧紧抱着年幼的孩子,被推力猛撞得整个人向后仰面倾倒,怀里的幼儿险些直接摔落在地。

胡先生刚吼了一句“干嘛呢,她抱着孩子”,那人转头就扑向他,死死咬住了他的左脸。

咬完还不算完。胡先生挣脱跑出来,以为逃出生天,结果对方骑着电动车从背后直接撞了上来。膝盖破了,手掌全是血。胡先生一瘸一拐继续跑,那人又抄起扫把追着打。

最后躲进路边一家店铺报了警,警察来了,这人居然还想冲进去把人揪出来打。胡先生的父亲举着手机想拍证据,手机直接被打飞。

你说离谱不离谱?两人跟这个工作人员连话都没说过,更别说结仇了。

他们之所以出现在这里,是因为小区业主们怀疑公账有猫腻,推选他们做代表来问问清楚。

看看法律怎么说的——《民法典》第943条白纸黑字,物业和业委会有义务公开资金用途,业主有权监督。

这诉求哪有任何问题?完全是走正常程序。

可到了社区,人家就不搭理你。冷板凳坐了半小时,无人问津,转身就被咬、被撞、被追着打。这哪是“人民公仆”,简直是“人民野兽”。

第二天社区打电话慰问,说是“关心”。等记者去核实,负责人倒也坦白,承认确实有咬人、追打这回事。

接下来就是算账的时候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写得清楚,殴打伤害他人,拘留5到10天外加罚款。

问题是,这人连咬带撞加追打,折腾了好几轮,还当着警察的面想继续动手,情节比“一般”要严重得多。往重了说,如果胡先生的脸被咬出个轻伤来,那可就不是治安处罚的事了,得进去蹲着。

更狠的一招是政务处分。一个公职人员干出这种事,性质恶劣的话,直接开除都有可能。当着警察的面还想施暴,这气焰,普通人看了都得倒吸一口凉气。

胡先生躺在医院里,脸上那个洞还在流血,心里估计也凉了半截。他要讨的公道明摆着:法律给一个交代,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一分不少地赔。

这起事件最让人细思恐极的,不是暴力本身,而是暴力之前的沉默。

一屋子人,谁也不说话,把两个业主当空气。

这种冷暴力和后来的咬人、撞人、追打,骨子里是同一种东西——权力的傲慢。只不过前者用的是无视,后者用的是拳头。

本来是帮居民办事、调解矛盾的地方,结果成了施暴现场。

工作人员可以不知道,可以让人家去别处问,但就是不能咬人。这条底线要是守不住,那以后谁还敢去社区反映问题?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