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三年,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本就微薄的俸禄被大幅削减,全家二十余口人,生计瞬间没了着落。为了度日,他在城东的坡地开垦荒地,躬耕劳作,给自己取了“东坡居士”的名号。平日里用度,他把所有钱财分成一百二十串,挂在房梁上,每天只取下一串来用,稍有结余,就存进竹筒里,以备不时之需。
就是在这样自身难保的境遇里,他发现了黄州、鄂州一带乡间的一桩陋习:百姓家境贫寒,生了孩子无力抚养,往往在出生当日,就将婴孩溺杀于水盆之中,女婴更是首当其冲。听闻此事的苏轼,“闻之辛酸,为食不下”,他没有只停留在笔墨的慨叹里,而是立刻做了两件事。
第一件,是提笔给鄂州知州朱寿昌写下长信,也就是流传至今的《与朱鄂州书》。信里,他一字一句写下溺婴陋习的惨状,援引律法条文,恳请知州出面,明令禁止此风,对违令者施以重罚;同时记录下乡间不杀婴孩的人家,子孙多有兴旺的事例,劝诫百姓好生抚养骨肉。
第二件,是他在黄州牵头,邀约当地有仁心的富户,一同成立了救婴会。他定下规矩,由富户募捐钱粮,专门接济那些养不起孩子的贫寒人家,只要人家答应留下孩子,就按月送去米粮布匹,直到孩子能独立行走。自己本就捉襟见肘,却也拿出平日里省下的俸禄,尽数投入救婴会中。
有人劝他,自身尚且贬谪流落,何必多管这些闲事。他只说,见人危难,不能袖手旁观。
千年以来,世人爱苏轼,爱他笔下的锦绣文章,爱他面对坎坷的豁达胸襟。而真正让他的名字穿越千年依旧鲜活的,是他哪怕身处泥沼,也从未放下对旁人的体恤。他一生颠沛流离,却从未把自己受过的苦,变成对世界的冷漠。
黄州的赤壁江水依旧东流,东坡的诗文依旧被世人传诵。而他当年救下的那些婴孩,早已在岁月流转中,把这份不避贫贱、不忘本心的善意,一代代传了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