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在韩遭日籍男子性骚扰新进展:该男子将前往韩国接受调查】骚扰中国女生日籍男子将返韩接受调查 4月16日,一中国网友发帖表示,自己在韩旅游时,被居住青旅同一混宿房间的日本男子性骚扰及恶意侮辱,但警方未及时采取约束措施,嫌疑人已经返回日本。
4月19日,张女士告诉封面记者案件最新进展,目前已经刑事立案,自己不会放弃追责。“韩国警方说,嫌疑人会返回韩国接受调查,可能今晚8点就能见到。”
4月17日,张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她于4月11日在釜山入住事发青旅,15日凌晨5点被噪声吵醒,发现该男子在她床边抚摸自己下体。“我用闪光灯照射制止,对方非但没有离开,反而故意将污秽物弄在我身上、床铺及行李上。”
张女士称,事发后该男子态度嚣张,对其进行言语嘲讽与挑衅,还试图再次靠近,但被其他住客阻止。她对现场痕迹及涉事日本男子拍照记录,随后报警。但警方在该男子供认不讳、外籍目击证人提供证言的情况下,仍劝她以民事赔偿和解,未对嫌疑人采取约束措施,也没有进一步取证。
“我去警察厅咨询后才了解到,他的行为已足够刑事立案,警方说是之前那两个警察不专业,但现在他人已经回到日本,要等再次入境才能逮捕。”
同日,中国驻釜山总领事馆表示已介入协助。
长期研究性别暴力法律的黄思敏律师表示,从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来看,刑事立案案由比较接近“强制猥亵罪”。她表示,因为刑事犯罪讲究属地管辖,韩国警方无法在领土之外管辖,所以没法去追捕施暴者。只有等施暴者回到本土,才能对其施加影响。
长期为在韩中国人做普法宣传的金毅律师也表示,根据网帖描述的内容,在韩国法律框架下,该嫌疑人的行为可能涉嫌暴行罪或强制猥亵罪:如果嫌疑人将污秽物直接弄到受害人身上,在韩国判例中,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物理接触可构成“暴行罪”(最高处2年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如果“污秽物”涉及体液,或该行为带有明显的性骚扰、性暴力意图,则可能升级为“强制猥亵罪”,这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最高处10年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19日,张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目前韩国警方表示,嫌疑人会在两日内返回韩国亲自道歉赔偿,并接受后续的刑事调查,最快当天晚8点就能见到他。“我们也申请了增加言语侮辱和畏罪潜逃的罪名。”(封面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