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娱乐资讯网

1993年5月,中央,国务院,军委批准公安部关于武警部队管理权限的规定。 武

1993年5月,中央,国务院,军委批准公安部关于武警部队管理权限的规定。


武警部队总员额由国务院,军委确定,由公安部掌管。各省总队员额由武警总部根据公安部批准的编制标准,由武警总部归口管理。

组建或者撤销总队或者院校,由武警总部向公安部申请同意后,由公安部报国务院和军委审批。

组建和撤销支队级单位由省武警总队报省厅同意,上报武警总部,由公安部审批。

支队以下的组建撤销由总队报省厅同意后,由武警总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