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谈“65”场规则!
今天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华子的申诉被驳回,而东契奇和cc成为首例打破65场规则的幸运儿,理由也很简单,华子本赛季只打了61场(至少62场且缺阵前出勤率达到85%),没有达到申诉标准;再用东契奇举例,他出战64场高于62场,这是他受伤前的实际出战场次,加上被认定为不可抗因素缺席的两场(陪产),66除以77得出真实出勤率为85.7%,刚好两项都满足申诉要求,因此得以继续参评奖项,也算本赛季彩蛋之一了,挺有意思!
话又说回来,很多球员都在喊冤痛批这一规则,那么65场制度到底合不合理呢?我认为这其实是个不错的决定,理由如下:
1.根据多个统计,本赛季常规赛、杯赛、全明星、附加赛等,收视率全部创新高,收视率就是真金白银,就是硬道理;该规则彻底解决了之前各队明星球员频繁突发性轮休的问题(美其名曰负荷管理),作为球迷特别是买票去现场的球迷,心里肯定不是滋味,正常的伤病咱们可以理解,但考虑到球员粉丝数量肯定大于球队粉,情感上难以接受!
2.本赛季伤病感观上确实较往年提升不少,但65场只占赛季总场次约80%,比例实际并不高,很多球队已经拉长了轮换,只能说现在的比赛节奏完全不可同日而语;退一步讲真改成60场或者55场,依然可能会有差一两场的球员抱怨,另外也无法达到鼓励大家出赛的初衷!
3.最重要的一点,从本次申诉效果来看,该规则并不是一刀切,低于65就全废,实际上还是有弹性的,未来是否在此基础上加大人性化条款也是可以商议的。
总的来说就像当年附加赛规则刚出的时候怨声载道,现在喊香的可不少,只要规则合理且一视同仁,那就没什么问题,怎么在伤病和保证收视率之间找一个平衡点,是否减少场次等都得全盘考虑,那是联盟的事,咱们不操那个心~各位认为该规则有修改的必要吗?一起畅所欲言吧,谢谢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