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生在零食店打工,离职索要5天工资被拒,门店老板:按全职员工招聘,工资通常下月发,两人在网上不断发帖索要工资,严重影响该店声誉。网友:两个学生工虽然在试用期内,这样讨薪应该属于恶意讨薪。
今天这事儿特别典型,咱就聊聊职场里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最近浙江宁波两家零食店,闹得是沸沸扬扬,起因小得不能再小:两个刚干了5天的员工离职,想要工资,结果老板不给,最后双方撕破脸,网上发帖互撕,谁也没讨到好!
事情得从那两个年轻人说起。他们应聘去了一家零食店,干了5天之后,觉得工作不合适,就提出离职。按理说,干了几天活,拿几天的报酬天经地义。可当他们向老板要这5天的工资时,老板直接一口回绝了!
老板给出的理由听起来"挺合理":我招的是全职员工,不是临时工。店里本来的规矩就是,工资得等到下个月统一发放。你这才来几天就不干了,工资肯定没法现在结给你。
站在老板的角度,他可能觉得:我店小利薄,还要培训你、承担人力成本,你说走就走,没提前申请,还想立马拿钱?没门!但站在员工这边看,5天工资也不算少,按最低工资标准算,也有一千多块钱。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辛苦干了几天,拿不到钱,换谁都得急!
这一下,矛盾就彻底激化了!双方都不肯让步,最后闹到了网上。员工觉得老板欺负人,就在各大平台发帖控诉,还贴了门店的照片,说老板"黑心""拖欠工资",恨不得把店的名声搞臭。老板一看,更火了:我这是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倒好,反过来毁我生意?于是也发帖反击,说员工"不讲诚信""入职不慎重""发帖恶意诋毁门店声誉"。有网友认为,这是恶意讨薪!这两个学生说做长期,结果干五天就走人,这就是欺诈老板怎么说,这两个学生做法符合规定吗,这如果签了合同,这就是违约。
也有网友认为,拖欠工资还倒打一耙?拿全职当借口坑学生,不发工资本来就没什么声誉可言!
两边你来我往,最后都把事情搞得不可收拾。门店生意受影响,顾客看了帖子不敢进门;员工也背上了"恶意讨薪"的标签,后续找工作都可能受影响。本来几百一千块的小事,硬生生变成了耗时耗力的纠纷,真是得不偿失!
家人们,通过这事儿咱们得明白两个道理:第一,作为打工人,入职前一定要把规则问清楚!是全职还是兼职?工资怎么结?什么时候发?试用期有没有工资?这些都得白纸黑字确认好,别稀里糊涂上岗,不然离职时就容易扯皮。第二,作为老板,再小的成本也得算清楚!员工干了活就该拿报酬,哪怕只有5天,也不能随便克扣。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一点小事就能被放大,坏了口碑,损失的可比那点工资多得多!
也有人认为,学生打工都是临时打工,该给孩子多少钱就给多少钱,你用学生的时候不能按正式员工要求,明知故犯,除非学生不返校了,支持学生。
职场不是菜市场,大家各退一步,好好沟通,问题早就解决了。非要闹到网上互撕,最后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谁也没赢面。你们说,这事儿到底谁更占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