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东一个16岁少年被警察带进审讯室,要他供认强奸杀人的案情。少年吓坏了:“我什么也没做!”审讯警察二话不说对其拳打脚踢十几分钟。最终少年被迫承认犯案,直到15年后才真相大白。
2005年2月12日,凌晨一点多,山东临沭县一户人家的电话铃声划破寂静。
16 岁的张志超还沉浸在睡梦里,几名警察就猛地冲进了家中。
母亲马玉萍想上前询问缘由,却被拦在一旁,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被带走,连一件厚衣服都没来得及给孩子披上。
到了临沭县刑警大队,张志超被铐在审讯椅上,双手死死固定在冰冷的铁栏杆上,整个人动弹不得。 审讯室的灯光白得刺眼,照得他眼睛都睁不开。审讯室的灯光白得刺眼,照得他眼睛都睁不开。
"知道为啥找你吗?"
张志超浑身抖得不行,拼命摇头:"我真的什么都没干,我不知道你们为啥找我啊。"
他是真不明白。自己就是个普通高中生,天天按时上课、参加升旗,怎么就跟命案扯上关系了?
看他死活不承认,警察脸色立马就变了。 僵持了十几分钟后,拳头和脚毫无预兆地落在了他身上。
十几分钟的毒打,疼得他整个人蜷缩在审讯椅上,话都说不出来,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他根本不知道该说啥,也不知道怎么辩解,只想着赶紧停止这没完没了的折磨。
"我承认,是我干的……"虚弱的声音从他嘴里挤出来。
这话一说出口,打人才停了。这时候的张志超还不知道,这句被逼出来的认罪,会让他在监狱里待上整整15年。
整场审讯全程,没有任何家长、监护人或老师陪同在场,首次讯问时间竟长达 9 个多小时。张志超在警察的要求下,被迫在早已拟写好的供词上签下了名字。
2006 年 3 月,临沂中院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张志超无期徒刑。 宣判那天,张志超的爸爸病得起不来床,妈妈马玉萍去旁听,结果被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打伤了,连庭审现场都没进去。
张志超没上诉。不是因为认罪,而是因为当时的他彻底绝望了——被打怕了,也觉得上诉根本没用。
进监狱后,刚开始那几个月,他每次见到妈妈就只会哭,不敢提被刑讯逼供的事,只是一遍遍说"我没做"。
马玉萍无论如何都不相信儿子是凶手。她一边打零工维持生计,一边四处奔走寻找翻案线索,可当时无人愿意接手这起看似 “铁证如山” 的冤案。
直到2011年,张志超在监狱里自学法律知识,看到一些冤假错案平反的新闻,才鼓起勇气跟妈妈喊冤,哭着说自己当年被刑讯逼供了,求妈妈帮他请律师申诉。
这一刻,马玉萍的决心彻底定了。她开始了长达9年的申诉之路。
为了搞清楚案子的细节,她甚至央求雇主给她买侦查程序方面的书,对着书本一点点研究法律条款。
2012 年山东高院驳回申诉请求,2014 年临沂市检察院同样维持原判,认定原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不予提起抗诉。
但马玉萍没放弃。
2015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对案子立案复查,最高法也多次接访了解情况。2017 年 11 月,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令山东高院对该案进行再审。
这是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针对普通刑事案件作出指令再审的决定。
2019年12月5日,山东高院不公开开庭再审这个案子,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检方明确表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改判无罪。
2020年1月13日,再审判决结果出来了——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志超无罪。
这时候,距离案发已经过去15年了。当年16岁的少年,已经31岁了,在监狱里度过了5448个日日夜夜。
走出法院那一刻,张志超抱着等了他15年的妈妈,失声痛哭。这15年,妈妈的头发从乌黑变成了全白。
张志超说,他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给家里的长辈上坟,告诉他们,自己洗清冤屈了。
后来,他向相关部门申请了国家赔偿,最终拿到了332万元的赔偿。可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他失去的15年青春,换不回妈妈15年的煎熬,换不回那些被毁掉的人生。
信息来源:央视《今日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