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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事局于近日发布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推动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意见》,其

国家海事局于近日发布了《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推动航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意见》,其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即“稳妥开展核动力船舶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究”。显然,这意味着主打航运任务的国产核动力民用船舶的研发工作即将正式启动。从美国在早年间的探索和运用中得出的结论来看,若想实现较为理想的效费比,现代军用核动力水面舰船的排水量不宜低于1.5万吨,而民用核动力水面舰船的排水量则不宜低于万吨。

这种“大吨位+大体量”的特点,使得不少国内军迷将近年来日益成为热议话题的国产民用核动力民船,戏称为“民用核航母”。那么,我们的“民用核航母”究竟何时能够建成并投入运营呢?先别着急,这件事情的技术难点可不只局限于造船工业,更与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基础建设工作有着极其紧密的联系。没有错,那就是可供核动力船只靠泊和使用的港口码头与船厂。

从冷战时期诞生的全球首艘核动力客货轮,即美国的“萨瓦纳”号;以及全球首艘核动力民用破冰船,即苏联的“列宁”号来看,二者之所以没能体现出核动力船舶较高的运行效率和运转经济性,固然与早期的船用核动力系统较为笨重、安全性不够高、核燃料更换周期较短,且核燃料更换工时成本较高等因素有关。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不应被忽视,那就是“能实现核动力船只靠泊和使用的港口码头与船厂过于稀少,故这些核动力民船能使用的航线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丝毫不夸张地说,超过90%的美苏国内码头和船厂,以及同时期的外国码头和船厂,均不具备停泊或维护核动力船只的能力。究其原因,全球绝大多数港口码头都没有核监测与核防护能力,大多数船厂也不具备对核动力船只提供维护、修理和换料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当年的美苏“民用核航母”无法像普通民船那般,较为自由地选择就近停靠于各类港口码头,甚至一些国家压根就不允许此类核动力船只入境。

此时,即便“民用核航母”只是再正常不过地运送某些货品,抑或是仅需要一些最基础的食品等生活物资补给采购,往往也只能以绕远路的方式前往可接纳核动力船只的港口码头。在难以正常运用各类国际航道、港口码头和船厂的情况下,民用核动力水面船舶的运营成本怎么可能水涨船高呢?从这个角度来说,若想真正实现此类民用船只的普及化使用和降低运行成本,不仅要在造船工业和核工业领域下功夫,更要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做出相应的努力。

与普通的民用港口码头和船厂维护设施相比,可供核动力民船使用的各类基础设施需额外配备辐射检测设备,以及可在一定程度上应对轻微核泄漏的洗消设备等。不仅如此,此类基础设施内还要规划出可供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的应急响应通道与人员隔离区。还有,在关键的选址方面,核动力民船使用的港口码头和船厂,需尽量远离人口稠密区和生态保护区等。可以说,这些都在无形中提高了此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成本,也推高了“民用核航母”的运行成本。

不过,对于同时有着核工业强国、造船工业大国和“基建狂魔”等多重身份的中国来说,相信这些难题都是可以被攻克的,我们会找到一条适合核动力民用船舶日常运行的有效之路。美苏当年没能实现的事情,有望由中国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