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38岁已婚男去朋友家吃饭时,认识了一位25岁的漂亮姑娘,当晚,几个人都住在这位朋友家,半夜,他竟偷偷溜进女子房间,而女子也没拒绝,此后两人频繁联系,女子还怀孕了,但已婚男知道后逼她打掉,可她却偷偷跑去外省生娃,之后又反手告他要抚养费!
朱强在宁波做建材生意,结婚10年,有个8岁的儿子,日子本该安稳平淡。那天是发小的生日,他去朋友家聚餐,认识了刚从外地来宁波找工作的吴婷,人长得漂亮,性格也开朗。几人喝到深夜,都在朋友家留宿,本该相安无事的一夜,却成了两个家庭的噩梦开端。
半夜1点多,朱强翻来覆去睡不着,鬼使神差地摸到了吴婷住的客房门口。门没锁,他轻轻一推就开了。吴婷惊醒,看到是他,愣了几秒,却没喊也没推,默默往旁边挪了挪。那一夜之后,两人就像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频繁偷偷联系,微信聊到深夜,周末还会约着去周边城市约会。
朱强一直瞒着老婆,对外只说吴婷是他的远房表妹。吴婷也知道他已婚,却总抱着一丝幻想,觉得只要自己怀孕生个孩子,朱强就会离婚娶她。
3个月后,吴婷拿着验孕棒,手抖着给朱强看,两条红杠特别刺眼。朱强当场就慌了,脸白得像纸,抓着她的手说:“赶紧去医院打掉!我给你2万块钱,这事不能让我老婆知道!”他态度坚决,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
吴婷看着他绝情的样子,心彻底凉了。可她表面答应着,转头却收拾行李,偷偷买了去云南的机票,投靠那边的亲戚,把孩子生了下来。孩子出生那天,她拍了照片发给朱强,只说了一句:“我把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女儿。”
朱强看到消息,差点瘫在地上。他发了疯似的打电话、发微信,骂她“疯女人”“毁了他的人生”,说什么也不认这个孩子,更不愿意出抚养费。
吴婷抱着襁褓中的女儿,在异乡的出租屋里哭了一夜。她知道这条路难走,却没想到朱强会这么绝情。走投无路之下,她拿着亲子鉴定报告,把朱强告上了宁波海曙区法院,要求他每月支付30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
法庭上,朱强彻底慌了。他说:“我当初让她打掉,是她自己非要生的,这是她的责任,凭什么让我出钱?”还试图狡辩,说两人只是“一时冲动”,不存在长期关系。可证据不会说谎,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亲子鉴定报告,铁证如山。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朱强作为孩子的生父,有抚养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免除。
最终判决朱强每月支付25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承担孩子一半的教育费和医疗费。
判决下来,朱强的老婆也知道了这事,大闹一场,要跟他离婚,还说要分割他所有财产。好好的家散了,生意也受影响,他每天唉声叹气,悔不当初。
而吴婷一个人带着孩子,在云南租房住,日子过得紧巴巴,当初的幻想彻底破灭,只剩下无尽的悔恨。
有网友说:“这男的太渣了,既想偷吃又不想负责,法院判得好!”
也有人说:“女的也不无辜,明知道对方已婚还在一起,偷偷生孩子逼宫,最后坑了自己也害了孩子。”
总之是,一个错误的夜晚,两个各怀心思的人,毁了两个家庭,而最可怜的是那个无辜的孩子,一出生就没有完整的家庭。
婚姻不是儿戏,婚外情更是深渊,一时的快乐,往往要付出一辈子的代价。
对于此事,元芳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