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人儿子去世,儿媳妇和孙女没有通知老人儿子的死讯,而是火化后直接撒入了大海。老人得知后将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 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
一位八旬老人,三年前儿子因病去世。
儿媳和孙女担心老年事太高,怕太过伤心影响身体健康。
于是便决定瞒着老人,没通知死讯,更没让见最后一面。
人火化后,骨灰撒入了大海。老人一直被蒙在鼓里,整整三年后才得知真相。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迟了三年才刺进心里——想祭奠,都不知道儿子的骨灰在哪里,连个墓碑都没有。
可当老人问及儿子的骨灰葬在哪里的时候,儿媳妇还是没有告诉老人。
伤心的老人一怒之下把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告知海葬具体地点,并索赔精神损失费50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家属隐瞒死讯出于善意,海葬也符合生态安葬倡导,不构成侵权。但老人知情后,母女仍未告知海葬具体信息,致使老人无法正常祭奠,侵害了老人的合法祭奠权益。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赔偿1.5万元。
此事发生后引发了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怕出事就不让见最后一面?那是人家的亲生儿子!连骨灰都不留,是想彻底抹掉这个人在世上的痕迹吗?太狠了。”
也有的说,不管是关系不好没来往,还是处于担心老太太的身体,知道了以后要起诉要50万,就是断亲行为。
还有的说,老人不是告隐瞒,是海葬,对一老人来说不接受,一般人也不接受,死后入土为安
我理解儿媳和孙女当时如临深渊的恐惧——怕老人撑不住,怕办丧事节外生枝。这种“善意的谎言”在现实里并不少见。
如果说隐瞒死讯是“怕老人当场出事”,那把骨灰全撒了不留一点痕迹,性质就变了。
这意味着老人日后永远无法祭奠,思念无处安放。
对于老一辈人来说,入土为安、有个念想,是刻在骨子里的执念。
火化后哪怕留一捧灰埋在树下,老人也有个地方哭一哭、说说话。
近亲属的祭奠权、知情权,不是一句“为你好”就能随意剥夺的。
亲情可以体谅隐瞒的初衷,但不能原谅永久的隔绝。
这1.5万,买不回三年的谎言,也填不平那片没有坐标的大海。
有时好心未必做了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