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岁的余先生在上海打工,刷直播时对一位女主播“一眼万年”,直接当上榜一大哥。每次直播刷1-2万礼物,线上线下加起来,前后花了将近300万!为什么这么上头?女主播一直说自己单身、不能生育,余先生以为能结婚。结果一查,人家不仅已婚,女儿都20岁了。
能挣300万的人,按理说脑子不差,怎么就被套路得这么彻底?仔细想想,还是女主播“魅力”大:直播有美颜滤镜,让大哥一见钟情;线下见面颜值也抗打,40岁还能让大哥死心塌地,见面4次,每次都6到10天。
现在大哥想追回钱,能追回吗?我觉得不能。直播打赏是自愿的,线下消费、转账也没人拿刀架脖子上。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法律上很难认定为诈骗。
钱是给对方看的,不是给对方花的。先确认人靠谱,再掏钱也不迟,就当300万买个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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