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日本投降,老蒋特别交代对何应钦说:酒井隆这个战犯必须处以极刑,让他血债血偿。
这句话,压着的不是私仇,是整整十七年的国仇家恨。
1928年,北伐军进山东,蔡公时临危受命当山东交涉员。
他是老同盟会员,1905年就跟着孙中山干革命,精通日语,看透日本人德性。
出发前他对蒋介石说:"日本人必捣乱,退让只会更凶,得拿革命精神周旋!"
可他没想到,酒井隆下手那么快、那么狠。
5月3日深夜,几十名日军踹开交涉署大门,剪断电话线,把18人全反绑了。
蔡公时用日语怒斥:"我们是外交官!你们违反国际法!"
日兵二话不说,抽刀就割他耳朵,又剜掉鼻子。
蔡公时满口血沫,依旧痛骂不止。
日兵更疯狂,生生挖去他双眼,割掉舌头。
18人中,只有勤务兵张汉儒装死,趁黑逃出来,写下《蔡公时殉难始末记》,真相才得以留存。
这笔血债,蒋介石记了17年。
七年后,酒井隆升天津驻屯军参谋长,又耍阴招。
1935年5月,天津日租界两名亲日报人被杀。战后酒井隆供认,是他安排的,就为找借口施压。
他和高桥坦约见何应钦,还让日军在省政府门前演习示威,枪口对着中国政府。
5月底,酒井隆登门摊牌:撤出河北所有中国军队,取消国民党党部,禁绝反日活动。
梅津美治郎随后递备忘录,限三天答复。
蒋介石日记里写着要何应钦拒绝签字,可局势已失控。
1935年7月6日,何应钦用普通信函回复,接受全部条件。这就是《何梅协定》。
华北门户洞开,日本人没放一枪就占了大便宜。
两件事加起来,蒋介石对酒井隆的恨,早已刻进骨头。
日本投降后,酒井隆想混在侨民里溜回日本,被中国宪兵当场揪出来,押到南京。
英国政府急了,致函要求引渡到香港受审——1941年他攻港时,战俘被屠、医疗队遭杀、护士被强暴,罪行铁证如山。
国民政府拒绝引渡,但同意英方派员观审。
1945年10月,蒋介石亲手圈定12名"侵华最著者",酒井隆排第十,和土肥原贤二、东条英机并列。
审判时,酒井隆还嘴硬:"香港屠杀是部下干的,与我无关!"
法庭直接甩出野间金之助大佐的证词,还有加拿大军医的宣誓证明。
铁证面前,酒井隆最终承认:"我确实知悉屠杀战俘的事。"所有辩解全崩了。
判决书认定:酒井隆在华二十余年,是推行侵华政策的核心人物,和土肥原、梅津美治郎齐名。
1946年8月27日,死刑判决宣布。
就在这时,盟军总部来函,说要酒井隆去东京作证,要求暂缓执行。
外交部想照办,国防部拍案反对,把意见报给蒋介石。
蒋介石大笔一挥,批示四字:"克日执行。"
9月30日下午,酒井隆被押到雨花台刑场。枪声响起,17年国耻,终于血偿。
从济南惨案到《何梅协定》,从香港暴行到最终伏法,酒井隆的下场告诉世人:侵略者,终究逃不过正义的审判。
你觉得,对这样的战犯,死刑是轻了还是重了?如果让你判决,会怎么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