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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反天罡!四川成都,一女子在家中排行老四,做手撕兔摆摊起家,后来生意做大就给自己

倒反天罡!四川成都,一女子在家中排行老四,做手撕兔摆摊起家,后来生意做大就给自己的店起名为“四姐手撕兔”,万万没想到,扬州一餐饮公司将其起诉,理由是“四姐”二字侵犯了他们的注册商标权,女子也是不甘示弱,直接反诉对方。

四姐卖手撕兔一卖就是九年,2016年的时候,她还只是推着小车在成都街头摆摊,起早贪黑,靠着一手好手艺,慢慢攒下了口碑,后来生意越来越红火,她就租了门面,开了自己的小店,到最后还开了分店,一家人齐上阵,忙得不亦乐乎。

因为大家都叫她四姐,她觉得亲切又好记,就给自己的店起名为“四姐手撕兔”,后来还专门注册了包含“四姐”字样的商标,想着踏踏实实干,把自己的小生意做好。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地过着,四姐的手撕兔店在当地也小有名气,不少街坊邻居和外地游客,都会专门找来品尝,她从来没想过,自己用了这么多年、陪着自己从摆摊到开店的“四姐”两个字,会给她带来一场官司。2025年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彻底打破了四姐平静的生活,也让她陷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之中。

告她的是千里之外的扬州一家餐饮公司,这家公司主要是开火锅店的,和四姐卖手撕兔的生意,八竿子打不着边,可就是这家公司,手里攥着三个“四姐”的注册商标,起诉四姐的理由很简单,四姐的店门头、包装还有价目表上,都写了“四姐”两个字,这侵犯了他们公司的商标权,还开口就要50万的赔偿,要求四姐立刻停用“四姐”这个称呼。

收到传票的那一刻,四姐整个人都懵了,她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从小就被人叫四姐,用自己的称呼给店起名,踏踏实实干生意,从来没想着侵权谁,怎么就突然成了被告,还要赔这么多钱。

换做一般的小商户,可能早就慌了神,要么想着私下赔钱息事宁人,要么就自认倒霉,停用这个称呼,但四姐没有,她骨子里带着川渝女子的韧劲,不甘示弱心里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既然对方不讲理,那她就奉陪到底。

冷静下来之后,四姐立刻委托了律师,没有丝毫犹豫,直接反诉扬州这家餐饮公司,不仅要求对方公开道歉,还要求对方赔偿自己6万元,她心里很清楚,自己没有错,“四姐”是自己的称呼,自己用这个名字开店多年,街坊四邻都知道,怎么就成了侵犯别人的商标权?她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住自己的招牌。

法院开庭审理的时候,双方各执一词,扬州那家餐饮公司坚持认为,自己注册了“四姐”商标,就拥有了这个词的使用权,四姐使用“四姐”二字就是侵权,而四姐的律师,则从多个角度进行了辩护,拿出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四姐使用“四姐”二字的合理性。

法院经过详细的审理和调查,最终给出了明确的判决理由,也还了四姐一个公道,法院认为四姐的手撕兔店,主要是现场烤制、现场撕制、现场打包带走,不提供堂食,而扬州的餐饮公司是开火锅店的,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两者的服务类别完全不同,消费场景和服务方式也截然不同,根本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混淆。

除此之外法院还指出,“四姐”这个词太普通了,在川渝地区,满大街都是“某姐”“某哥”“某孃”这样的称呼,属于公共资源性质的词汇,本身没有太强的独特,作为商标,受法律保护的范围不能太宽,否则会影响很多普通商户的正常经营,而且扬州那家餐饮公司,从2016年拿到“四姐”商标后,几乎没有正经使用过,反观四姐从2016年摆摊开始,就一直使用“四姐”这个称呼,名气和口碑都是自己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四姐不构成商标侵权,赢了这场官司,不过她反诉扬州餐饮公司的请求被驳回了,法院认为这家公司虽然没怎么使用“四姐”商标,但算不上恶意起诉,这场官司双方都没有上诉,算是尘埃落定。

其实四姐的遭遇,并不是个例。这几年,商标碰瓷的事情越来越多,有些人专门注册一堆像“四姐”这样的日常词汇,然后到处搜罗使用这些词汇的小商户,一旦找到就发律师函索要赔偿,他们就是赌小商户不懂法、怕麻烦、耗不起,很多小商户为了省事,都会选择私下赔钱,也正是这样,才让这些商标碰瓷的人越来越嚣张。

而四姐的做法,无疑给很多小商户树立了一个榜样,她没有怂没有选择息事宁人,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虽然反诉没有赢,但她保住了自己的招牌,也证明了法律的公正,商标不是谁先注册就谁赢,法律看的是事实,是证据,是是否真的造成了损害和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