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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死谁有理?”海南万宁,一男子是北大法律硕士,带一家七口来度假,车刚停稳,就看

“谁死谁有理?”海南万宁,一男子是北大法律硕士,带一家七口来度假,车刚停稳,就看见楼下三个公共车位被锥筒占着。二楼窗户推开,租户探出头:“我家门口,不许停!”男子仰头讲《民法典》,说公共车位归全体业主。双方隔着五六米你来我往。


2024 年 2 月 5 日晚间 9 时许,北大法律硕士李果载着一家七口驾车进入海南万宁某度假小区,映入眼帘的是三个公共车位均被锥形桶霸占着。

他下车随口问了一句,二楼的窗户 “哗” 地一下被推开,租户柳某直接探出半个身子,语气强硬地喊道:“这是我家门口,谁都不许在这儿停车!”"

李果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小区没有地下车库,所有车位都是地面公共的,归全体业主共有,先到先停。一个租户凭什么圈地?

他抬头隔着五六米远,耐心跟对方讲《民法典》第275条:公共车位是全体业主的,个人没权利长期霸占。

两人就这么隔空对话,你一言我一语,争执了大约三五分钟。自始至终,未发生任何肢体触碰,未出口谩骂,未进行推搡之举,甚至未曾靠近对方分毫。

意外就在这时候发生了。

柳某的妻子吴莹在窗边争执时情绪失控,突然从二楼门口的台阶上失足摔倒,一路滚落到了楼下的地面上。李果一家吓得不轻,第一时间拨打了 120。

可令人惋惜的是,吴莹送医后抢救无效,最终不幸身亡。尸检报告显示:她本身有严重的冠心病,在情绪剧烈激动的情况下诱发摔倒,导致颅脑损伤、脑出血死亡。

警方通过 DNA 比对、皮肤纤维分析、微粒搜寻三项验证,最终确认李果一家与死者没有任何肢体接触。

李果本以为,这下总该彻底没事了吧?

可没想到 2025 年一审判决出炉,法院虽认定李果无过错,却依旧判决他赔偿 15 万元。理由是公平责任原则。说白了就是:毕竟死了人,你也在场,补偿点钱息事宁人。

半年后二审宣判,结果维持了一审的原判。李果不服,上诉到海南省高院。今年1月,案子正式立案重审。

这事儿在网上炸了锅。有人骂:讲法律的反而输给占车位的,以后走在大街上是不是得离脾气暴的人远远的?另一拨人说:算了吧,人都死了,出点钱买个心安。

但问题的关键不在这儿。

柳某占的是公共车位,不是他家的地盘。一个租户用几个锥形桶就想称霸小区,谁给他的底气?

更奇怪的是吴莹的死。她为啥要在那种状态下冲出家门?为啥站在危险位置?这些因素没人讨论。

法律圈有句老话:判决指引行为。如果和稀泥成了惯例,以后任何人吵架,旁边有人意外死了,旁观者都得掏钱。长此以往,谁还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

李果表示,自己一辈子读法律、啃法条,到头来却要为一桩根本没做过的事掏钱赔偿,这口气他咽不下去,也绝不能咽。

15万不是大数目,但意义远不止钱。它关乎一个人在自己小区合法停车的权利,关乎吵架是否等于过失,关乎"公平"二字到底该怎么写。

海南省高院的判决,或许能给这个问题一个交代。

信源:北大法律硕士,与一个停车位上的死亡纠纷2026-04-05 09:32·凤凰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