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战国时期的墓地里经常出现一大片家族墓,到了汉代却变成夫妻合葬居多?
小时候学历史课上的商鞅变法,其中有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老师说是政府为了多收户税。
后来学的多了,感觉不是这么简单的。
应该可以大概认为,春秋之前的中华大地上,民众基本上还生活在原始时代以来就开垦了的土地上,其余的丘陵、森林、沼泽等大多数地方因为没有铁农具而根本无法开垦。土地和人口是不可分离的,离开了宗族占据的传统耕地,少量的人根本无法生活,大家一个氏族传下来的血缘大家族,共同使用简陋的工具,在公有(名义上周天子所有,实际上诸侯、卿大夫管理)土地上集体劳动,即所谓的井田制。周天子分封诸侯(诸侯封卿大夫)也是要授土授民,将土地连同一直居住在此的人口一起分封。此时的华夏诸国,国土都不大,就是因为耕地有限。有限的土地和诸侯国实际上都是以点状存在,相互之间还有不在华夏政治、文化体系内的戎狄活动。一个耕地区内基本就是一个或几个同姓家族长期生活。
西周末年以来,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特别是春秋时期铁器和牛耕出现后,个体劳动成为可能;森林、湖泊、沼泽的大规模开辟也成为可能。此时,再以家族为单位进行大规模集体劳动的井田制进行生产,已经不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所以一系列诸侯国的封建制度改革,都要拆开原有几十几百人的大家族,实现以户为单位的个体生产,以提高劳动积极性。逐渐的,男耕女织为典型的家庭成为生产的主流(类似从人民公社到包产到户)。奴隶主和强壮的平民可以依靠铁器牛耕开垦大量原本的荒地,这些荒地不属于国君所分封,不纳税、不上贡,称为私田。于是各国纷纷改革税制,以实际土地面积收税,变相承认土地所有权,逐渐的就成为了私有制土地。所以商鞅变法中还有“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土地公有的井田制,以阡陌来划分地界),多项措施相结合,推动了封建性质的小农经济和土地私有取代集体劳动和井田制。
到了汉代,小农经济完全成熟,夫妻家庭是生产、纳税、生活的最小稳定单元。人民的观念与习俗和社会组织,也从“宗族本位”转向“家庭本位”,墓葬随之从家族集群葬,变为以夫妻为核心的家庭合葬。
为什么战国时期的墓地里经常出现一大片家族墓,到了汉代却变成夫妻合葬居多?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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