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宗显灵?” 湖南,一男子花 16500 元,为父母立了块墓碑,岂料,2 年后的清明节,男子去上坟时,墓碑突然倒下来,竟将男子砸成重伤,造成 10 级伤残,住院花了 22 万,事后,男子找施工方索赔,对方却一口拒绝,而法院这样判!
湖南邵阳的刘鹏,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满怀虔诚给父母立的墓碑,会在祭扫当天变成伤人的 “凶器”。
2022 年 3 月说起,当时刘鹏想着为已故父母的坟地修缮围护、立一块正式的墓碑,既是告慰父母在天之灵,也了却自己为人子女的一桩心愿。
经过多方打听,他联系上了专门从事墓碑修建业务的王东,双方通过微信反复沟通,最终敲定了墓碑和围护墙的款式、材质,约定总价款 16500 元,必须在当年清明节前完工交付。
谈妥细节后,刘鹏先后两次通过微信转账,分文不差地付清了全部款项。王东承接了这笔生意后,将具体的石材打磨、现场安装施工,全部交给了自己的亲戚王南负责。没过多久,墓碑和围护墙就顺利完工,刘鹏现场查看后也没有提出异议,这件事就此告一段落。
谁也没有料到,一场无妄之灾正在两年后的清明节悄然等待着他。2024 年清明,刘鹏按照习俗带着家人前往父母坟前祭扫,就在他站在墓碑前摆放祭品、准备焚香祭拜时,刚立好仅仅两年的主墓碑,毫无征兆地轰然倒塌,重重砸在了毫无防备的刘鹏身上。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在场的家人瞬间慌了神,众人手忙脚乱挪开碑体,第一时间将重伤的刘鹏送往医院抢救。
虽说最终保住了性命,但这场意外给刘鹏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他先后经历了多次手术,住院治疗期间累计花费了 22 万余元。
后续经过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刘鹏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不仅身体承受了难以逆转的损伤,后续的康复治疗还需要持续的费用支出。
事发之初,负责具体施工的王南得知消息后,出于愧疚先行垫付了 1 万元医药费。可当刘鹏拿着完整的医疗单据、伤残鉴定报告,找王东和王南协商剩余损失的赔偿事宜时,两人却直接变了脸,一口回绝了他的索赔要求。
两名施工方给出的理由十分强硬,他们认为墓碑已经完工交付两年之久,早就过了所谓的质保期,此次倒塌完全是因为清明前连日降雨,加上刘鹏自己在墓地周边堆土挤压导致的,属于不可抗的天灾人祸,和施工质量没有任何关系,他们不该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多次协商无果后,身心俱疲的刘鹏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将王东、王南二人一同起诉至法院,要求二人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
案件开庭审理后,核心争议点就落在了墓碑倒塌的真正原因上。庭审过程中,王东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墓碑倒塌的原因进行司法鉴定,法院依法准许了这一申请。而最终的鉴定结果,也彻底揭开了这场意外的真相。
鉴定机构出具的报告明确显示,案涉墓碑倒塌的主要原因,是墓碑底部水泥粘接处老化、粘接不牢固,存在明显的施工质量缺陷;而清明前的连日降雨导致泥土受潮增重、侧向压力增大,仅仅是事故发生的诱因,并非根本原因。
也就是说,这起意外从根源上,就是施工环节的敷衍马虎埋下的安全隐患。
法院同时查明,王东负责案涉业务的联络协商、款项收取,王南负责具体施工安装,二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并共享利润,应当认定为案涉墓碑的共同施工方,依法应对墓碑的质量缺陷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双方的责任比例划分,法院综合全案证据认定,墓碑的施工质量缺陷是倒塌伤人的主要原因,王东、王南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案涉墓地的堆土由刘鹏自行完成,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能对雨天祭扫的安全风险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对事故发生存在次要过错,可酌情减轻施工方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酌定王东、王南对刘鹏的损失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刘鹏自行承担 30% 的责任。
经法院核定,刘鹏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226209.62 元,王东、王南需共同赔偿 158346.73 元,扣除王南事发后已垫付的 1 万元,还需支付 148346.73 元,同时驳回了刘鹏的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判决后,湖南高院也在 2026 年清明前夕对案件进行了通报,一时间引发了全网热议。
中国人常说 “死者为大”,为已故父母立碑修墓,本是承载孝道、寄托哀思的庄重之事,可这份孝心,却因为施工方的偷工减料、敷衍了事,最终酿成了一场伤人的悲剧。
法院的判决,不仅厘清了法律上的权责边界,更给整个墓碑修建行业敲响了警钟 —— 哪怕是一块立于山野的墓碑,也关乎着生者的人身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与侥幸。
同时,这起案件也给每一个人提了醒,清明祭扫之时,除了心怀对先人的敬畏,更要时刻留意周边的安全隐患,做好风险排查,别让满怀哀思的追思之行,最终变成一场追悔莫及的伤心之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