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一知青因一首歌判死刑,被公审后,审判员给他的宣判竟然是“有期徒刑10年”,这让他有些不敢相信,很快,他就离开了“娃娃桥监狱”。
1970年夏天,南京监狱外的公审广场上,22岁的任毅跪在水泥台上,胸前挂着写满罪名的大牌子,扩音器里传来审判员冰冷的声音:"罪犯任毅,因创作反动黑歌",他闭上眼,等着死刑。
可下一秒,广场炸开了:"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任毅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大大的,前一秒还在等死,下一秒就被拉回来,这种落差谁都懵了,在那个"一打三反"运动正火的年代,一首传遍大江南北、甚至惊动克里姆林宫的"黑歌",竟然没要他的命。
1968年冬天,南京五中的高中生任毅响应号召,来到江北永宁公社插队,白天在田里干活,脚踝泡在水田里,蚂蟥吸满血后滚下来,晚上回到知青点,几个人挤在昏黄的煤油灯下,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偶尔能收到微弱信号的收音机。
"任毅,你会音乐,帮我们写首歌吧",一个战友在黑暗中闷闷地抽旱烟,任毅心里也酸,他想家,想南京街头的梧桐树,拿起笔,在烟盒背面划划写写:"蓝蓝的天空,清清的湖水,绿绿的草地,那是我的家"。
这首《我的家乡》后来改名《南京知青之歌》像长了翅膀一样在知青圈里疯传,那哀婉的旋律,精准戳中了百万知青最柔软、最痛的心,可文字和音符在那个特殊年代天生有风险。
1969年,莫斯科广播电台偶然播放了这首歌,标题是《一个中国知识青年的心声》当时中苏关系紧张,珍宝岛事件余波未平,苏方把歌曲当成攻击中国知青政策的"证据",更要命的是歌词的改动。
任毅原来写的是"死神在异乡",暗指环境艰苦,可手抄本一次次被改,竟然变成了"深陷在异乡",一字之差,文学描写直接变成政治控诉。
1970年2月,南京"娃娃桥"监狱,审讯室的灯泡功率太大,晃得眼睛疼,审讯员拍桌子大吼:"你为什么勾结莫斯科,为什么毒害青年",任毅百口莫辩,在当时的法律逻辑里,作品被敌台利用,作者就得背锅。
案卷一级级上报,南京市初审意见统一:死刑,最后卷宗送到了江苏省革委会主任、南京军区司令员许世友将军的案头,这位少林出身、性格耿直的名将,眉头紧皱,许世友指着案卷问秘书:"这就是写歌的孩子,他杀过人吗,抢过钱吗"。
秘书答:"没有,就是写了首歌,流传很广,影响很坏",许世友"啪"地合上卷宗,声如洪钟:"荒唐,为了一首歌就要杀一个年轻人,没死罪,判几年教育教育就行了",正是将军这句话,把任毅从死亡线上硬生生拽回来。
死里逃生的任毅被送进劳改农场,开始了漫长的九年服刑,期间他不写歌,只是沉默干活,家里因他受牵连,母亲病重,恋人离去,青春像沙子一样被时代的巨浪冲走。
监狱里管教人员里也有知青出身的,他们私底下甚至偷偷避开监控,请任毅哼两句那首改变命运的歌,黑暗的牢房里,这旋律成了两代人之间唯一的默契。
197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任毅案重新审理,法官仔细对比当年手抄本,确认"深陷"是被人篡改的,歌曲本身只是抒发情感的文艺创作,最终任毅平反,无罪释放,走出监狱大门那天,南京的阳光依旧刺眼。
任毅发现,自己已不再是当年在田埂上忧郁哼唱的少年,后来他做过工人,也教孩子们唱歌,那把陪他历经风雨的旧吉他,一直带在身边,有时和老朋友聚会,他会轻轻唱起当年的旋律。
现在再唱,也不用再怕什么,但经历过的人都懂,这不只是首歌,而是一段差点把人压垮的日子。信息来源:原文登载于凤凰网历史·2009年8月31日 关于“《任毅创作〈南京知青之歌〉被判死刑 许世友力保改判十年》”的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