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女子花69.8万元买下一二手学区房,谁知,刚搬进去就闻到房间里有下水道的臭味,于是,拆开客厅吊顶查看情况,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发现排污主管道严重泄漏,眼看着住不下去了,女子找到卖家讨要说法。这才知道实情,原来,卖家是在业主手里花40万买的房子,又进行重新装修后以69.8万卖给自己的,卖家直接把锅甩给业主。女子一气之下,将业主以及卖家一并告上法庭。法院判业主赔偿女子80万。业主不服:自己只卖了40万,凭什么要赔80万?难道房子白给,还要倒贴40万?
最近重庆万州区一起二手房纠纷,闹得沸沸扬扬。
事情要从一套老房子说起,这套房在万州区高笋塘附近,1998年建成的,周边有全区最好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早年登记在吴女士丈夫和儿子名下。
吴女士一家早年把这套房租出去,这么多年房子也慢慢老化了。
2024年9月,吴女士一家打算搬家,就想把这套老房子卖掉,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朱女士。
朱女士买了这套房后,没想着自己住,花了两个月时间把房子从头到尾重新装修了一遍,装得崭新敞亮,外人一看根本看不出这是一套快三十年的老房。
但这份崭新的装修背后,藏着一个致命的隐患。
客厅吊顶里面,藏着整栋楼的粪便排污主管道,而且这根管道早就严重老化、破损漏水了。
朱女士装修时用塑料薄膜把漏水的管道裹了起来,又装了全新的集成吊顶,随后就把房子挂到中介,标价69.8万元出售。
这时候,向女士出现了,向女士攒了多年积蓄,就想给孩子买套学区房。
她通过中介看到这套刚装修好的房子,感觉完全符合自己的预期。
2024年11月,向女士和朱女士签了购房合同,付了19.8万首付款,又办了50万的按揭贷款。
办完过户,向女士赶紧收拾收拾搬了进去,一开始还满心欢喜,觉得终于给孩子安顿好了。
可这份欢喜没持续多久,就被一股刺鼻的恶臭味打破了。
大概到了2025年7月,向女士总能闻到客厅飘来一股下水道的臭味,一开始以为是刚装修完的味道,开窗通风好几天,味道不仅没散,反而越来越重。
她赶紧联系物业来排查,物业工作人员看了一圈,说异味大概率是从客厅吊顶里面飘出来的,估计是管道漏水了。
向女士心里咯噔一下,立马找了装修工人,拆开了客厅的吊顶,眼前的景象让她浑身发凉。
吊顶里面的排污管道,破旧不堪,管壁全是裂缝,污水一个劲地往下渗,吊顶的龙骨、保温层都被泡烂了,天花板也被熏得发黑发霉。
更麻烦的是,漏水的污水还渗到了楼下,楼下业主找上门来,指着自家发黑的天花板,要求向女士赔偿损失。
向女士又气又急,花光积蓄买的房子,不仅住不了,还要赔别人钱,她立马找到朱女士,要求对方给个说法。
可朱女士一口咬定,自己只是帮吴女士一家代办卖房手续,装修时也没动过管道,不知道漏水的事,责任该由原业主吴女士一家承担。
向女士这才知道房子转手的内情,看着自己的损失没人认,只能一纸诉状,把朱女士和吴女士一家都告上了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购房合同,赔偿自己的购房款、利息、税费、中介费等所有损失,加起来差不多80万。
法庭上,吴女士一家和朱女士互相推诿,都不想担责。
吴女士一家说自己很冤枉,房子是老房,管道是开发商原始设计的,自己之前租给别人开宾馆,根本不知道管道漏水,而且二手房管道质保期只有两年,不该由自己担责。
可法院调查后发现,2024年物业曾起诉过租房子的宾馆老板,老板当时就以管道漏水造成损失为由拒交物业费,这事已经调解好了,这就说明,吴女士一家早就知道管道漏水的事,却刻意隐瞒了。
朱女士也辩解说自己不知情,可法院现场勘查时,发现管道周围裹着塑料薄膜,明显是刻意掩盖,作为二次卖家和委托代理人,她不可能不知道这个隐患。
最终,法院认定朱女士故意隐瞒房屋隐患、构成欺诈,而她是受吴女士一家委托,相关责任得由吴女士一家承担,一审判决吴女士一家赔偿向女士近80万,朱女士承担20%的补充责任。
这个判决让吴女士一家彻底崩溃,自己只卖了40万,却要赔80万,怎么想都觉得不公平,很快就提起了上诉。
目前,二审还在审理中,最终结果还不确定。
这件事就是二手房交易中,卖家刻意隐瞒隐患惹的祸,不管房子转几手,只要隐患在自己持有期间存在,又故意不告知,就得承担责任,和卖了多少钱,真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