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确实很有戏剧性,大爷自身过错为主,按摩店因管理疏漏担次要责任,法院判决很清晰。
一、事件还原(北京)
- 64岁杨大爷:有两次心脏搭桥手术史(严重心脏病)。
- 到按摩店一口气点2名女技师、4个按摩项目。
- 按摩中身体不适、胸闷,店方提议送医、打120,被他明确拒绝。
- 不久后猝死,死因:主动脉夹层破裂(自身重病)。
- 家属起诉:索赔 156万。
- 按摩店:“他自己生病、还拒就医,凭啥赔?”
二、法院怎么判(责任二八五)
一审+二审均认定:
- 杨大爷(85%责任)- 明知有严重心脏病,仍高强度消费、自冒风险。
- 不适时拒绝就医、不联系家人,错失救治机会。
- 自身疾病是直接死因。
- 按摩店(15%责任)→ 赔 23.4万- 技师无证上岗(关键过错)。
- 对高危老人未做健康询问、风险提示。
- 应急处置不规范(未强行送医、未及时报警/120)。
- 违反《民法典》经营场所安全保障义务。
三、法理一句话总结
- 大爷:作死成分大 → 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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