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严打时期,很多“流氓犯”被判处了死刑,不少年轻人误以为,“流氓犯”就是现在的强 J犯,其实不然。
彼时“流氓犯”的界定弹性很大,没有统一的标准,从严从快目的,就是尽快震慑犯罪分子,
比如小青年跳黑灯舞、未婚同居、调戏女性、甚至为了女性打架斗殴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流氓罪”。
黑灯舞不难理解,但未婚同居未必是你理解的那样,男女旅馆居住,一旦拿不出结婚证和单位证明,不考虑是否双方自愿。
村头大爷夸张的说:当年我结婚,即便领了结婚证,和爱人走在路上还得保持距离避嫌,不好意思走一起!
图片中这位女子万红莉,当护士期间为了利益,与多位男子发生关系,被人举报后直接以“流氓罪”送上了断头台。
不难看出,万红莉最后那刻表情复杂,恐惧中又夹杂着茫然,她万万没想到,水性杨花居然送了卿卿性命。
严打虽过,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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