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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利就上、遇责就退":这锅到底该个人背,还是制度背?

5月26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担责是道"必答题"》,点名批评一类干部:上班混日子、下班跑最快;任务来

5月26日,《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担责是道"必答题"》,点名批评一类干部:上班混日子、下班跑最快;任务来了先盘算对自己有无好处,吃苦的事推三阻四,评优评先削尖脑袋往前冲;活儿"溜边儿",甜头"冒尖儿"。文章说这叫"遇利就上、遇责就退",根子是政绩观偏差。

话说的没错。但问题来了——为什么越来越多干部学会这套"算法"?是现在人特别自私、品德滑坡,还是别的东西在暗中推着大家这么选?这事儿个人该挨骂,还是制度该反思?

直截了当地说:两者都有责任,但根子主要在制度。个人品德是表象,制度环境才是土壤。如果环境让"老实人吃亏、避事者安全、作秀者上位",那再多的道德号召也挡不住多数人用脚投票。反过来,光改制度不谈个人修养,也养不出谷文昌、黄大发、张桂梅那样的人。下面掰开说。

一、先弄明白:这些人到底在算什么账?

评论里描述的干部,不是傻,也不是完全不干活——他们是精明地计算了成本收益之后,选择了最"理性"的生存策略。

所谓"挑肥拣瘦、先权衡轻重、先盘算得失",翻译成大白话是:

啃硬骨头=得罪人+易出错+被问责+耗时久+短期看不见成绩→高风险低回报混日子、不拍板=不出错+不被盯上+安稳熬资历→低风险中等回报搞形象工程、陪领导、写材料刷存在感=被看见+有机会评优晋升→相对高回报

任何一个正常智力的人,处在这样的奖惩结构里,都会倾向于"少惹事、多露脸"。这不是某代人道德沦丧,是激励信号告诉他这么做最划算。

经济学里有个经典命题:人们会对激励做出反应。你考核什么,他就做什么;你惩罚什么,他就避开什么。当制度让"担责者容易掉坑、避责者安然无恙、作秀者被提拔",出现'遇责就退'就是数学必然,不是人品偶然。

二、个人当然有责任——别全甩给制度

先说个人这边,免得被人说"全是体制的错"。

第一,公共服务动机确实有差异。同样环境下,有人选择谷文昌式的担当,有人选择精致的利己主义,这说明个人价值观、理想信念、职业操守起作用。 党课上背多少条语录不重要,关键时刻心里装的是群众还是自己进退留转,区别就在这。

第二,法治与纪律底线是个人必须扛的。庸懒散拖、故意推诿扯皮、吃空饷、弄虚作假——这些已经超出"环境诱导"范畴,属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该问责问责、该调整调整,没什么可辩白的。

第三,制度再好也靠人执行。如果每个人都拿"制度不完善"当挡箭牌,那制度永远建不成。历史上那些在更恶劣条件下仍挺身而出的人,恰恰证明个人主观世界不是完全被环境决定的。

所以个人责任约占三成到四成——重要,但解释不了"普遍性"。如果只是个别害群之马,道德教育够用;如果大面积、多地区、多年出现同类现象,一定是系统性的东西在起作用。

三、制度问题才是主因——六大结构性病灶

下面说重点。"遇利就上、遇责就退"泛滥,七成以上原因是制度与机制设计缺陷,主要体现为六个方面:

(一)"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惩罚不对称

这是基层干部最常吐槽的。改革、碰硬、拍板,天然伴随不确定性和出错概率。可现实经常是:干成了是应该的,出一点纰漏就被问责、被通报、被网络舆情围攻。而"不决策、不签字、不揽事"反而最安全——顶多被说"魄力不足",很少被实质性追责。

中央虽提出"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但在许多地方容错清单模糊、认定程序复杂、领导不敢拍板给下属背书,一线干部感受不到真正"为担当者担当"。结果是:理性选择避险,"宁可不干,别出乱子"。

(二)考核"重显绩、轻潜绩",指挥棒指偏了

政绩分两种:显绩(修大路、建广场、引项目、数字好看)任期内容易出彩,领导看得见的;潜绩(化解历史遗留矛盾、夯实基层治理、做长期基础性工作)几年甚至十几年才见效,往往"人走茶凉"。

不少地方的考核权重严重偏向显绩——GDP、固投、招商数额好量化,群众满意度、矛盾化解率、基础工作质量要么权重低,要么走了形式。 干部想在任内被注意到,自然去争显绩、躲潜绩。评论批评的"只顾博虚名、不解决实际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被考核指挥棒训练出来的。

(三)选拔任用中"看得见的"更容易被看见

选拔程序里,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年度考核,往往更有利于善于表现、善于联络、在领导视野内的人。那些长期在冷板凳岗位默默深耕的人,可能连考察组都没听说过。若"老黄牛"上不去,"花蝴蝶"上得快,就会传递一个信号:踏踏实实干活不如经营关系、制造亮点。

再加上有的地方"一把手"用人话语权过大,若主要负责同志本人偏好听恭维、看场面,下面人很快会调整行为模式来迎合——这就是制度环境(选人用人导向)直接塑造群体风气。

(四)权责严重不匹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基层普遍反映: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街道甚至网格,可相应的人权、财权、执法权不匹配。属地管理变成"属地把所有事兜底",上级部门以"属地责任"向下甩锅,一出事先追基层责。

长期背超量责任却无匹配权限,正常人会产生两种反应:一是防御性消极(不主动、不拍板、凡事等指示),二是形式主义应付(留痕不走心,应付检查)。这本质是一种自我保护,不能简单等同于懒惰。

(五)"能上不能下"曾长期执行偏软

十八大以后明显收紧,但此前相当长时间,"庸者下、劣者汰"落得不实。只要不犯大错,混到年限可晋升职级、调岗不降待遇。当"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干好的背更多活、干坏的反而轻闲",逆向淘汰就会出现——有冲劲的人心冷离开或被迫同化,混日子的人沉淀下来。

这也是为什么近期中央强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对"躺平式干部"真亮剑——只有让避事者真吃亏,行为才会扭转。

(六)容错缺位+过度问责,制造"怕"文化

从严治党必须严,但部分地区存在泛化问责、凑数问责、责任下移式问责。比如上级政策前后矛盾,基层两头为难,执行稍有偏差就被追责;或者同一件事多部门重复检查、各打板子。干部长期处于"怕犯错→不敢为→被批不担当→更怕犯错"的负循环。

没有"安全阀"的严管,最后容易变成不作为的温床。

把这六条合起来看就清楚了:不是干部天生想躲,是现行若干制度安排让他发现——躲=理性,冲=冒险。制度诱导出他要批评的那种行为,然后再登报批评他,这就成了悖论。

有人可能问:那评论说"往深里究是政绩观出了偏差",这说错了吗?

没说错,但只说了半截。

政绩观的确是中间环节——制度环境先影响人的价值判断("我这届任期要什么?领导看重什么?群众打分有用吗?"),然后扭曲的政绩观外化为挑肥拣瘦的行为。

所以:

说"是个人品德问题",那这个认知也太浅,实际上是替需要改革的制度卸责!